一直是大家關注的話題
最近,又有新政策出臺了!
據上海市政府網站最新公開信息,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本市舊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見》。根據《意見》要求,上海將把舊住房更新改造放在城市更新體系中更突出的位置,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留改拆”并舉,創新工作機制,提高改造水平,加快推進舊住房更新改造,進一步改善居住品質,讓人民群眾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完成28平方米不成套職工住宅
和小梁薄房屋更新改造
此次《意見》明確了上海舊住房更新改造范圍,主要包括“2000年底前建成,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健全、群眾改造意愿迫切的老舊小區”,同時明確“有條件的區可以適當將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區納入改造范圍”。
《意見》明確了舊住房更新改造的工作目標。具體包括:
在總結過去舊住房更新改造的基礎上,《意見》拓展了更新改造方式及內容。如針對建筑結構差、安全標準低、無修繕價值的不成套職工住宅和小梁薄板等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能改愿改則應改盡改”的原則,重點推進拆除重建改造。對確無條件實施拆除重建改造的不成套職工住宅,通過對房屋加層擴建或在北側、南側加建,完善廚衛使用功能的貼擴建改造。鼓勵結合抽戶實施舊住房成套改造。改造后的公有住房,按照實際確定房屋類型,換發租賃憑證,并調整租金標準。
在舊住房修繕改造方面,《意見》明確,不僅要加大屋面及相關設施改造、廚衛綜合改造等舊住房修繕改造力度,而且要按照“內外兼修”的要求,通過對小區基礎設施改造及房屋屋面、外墻、樓梯等公共部位維修,提升小區環境、完善房屋基本功能。將管線入地、二次供水、消防設施建設、停車設施建設、積水點排除、環境整治、違法建筑整治等統籌實施。不斷擴大社區服務供給,對社區內慢行通道、廣場綠地、社區服務設施等多種類型的空間和設施進行改造提升。
針對各類保留保護歷史建筑,《意見》要求,按照整體歷史風貌和建筑本體特色的保留保護要求,分級保護、分類施策,促進保護更新與活化利用。
用地性質建筑容量和建筑高度適度調
在此前的舊住房成套改造實踐中,因無明確的成套改造住房驗收標準,許多規定都照搬新建住宅的標準,因而推進工程遭遇困難。
此次《意見》在相關規劃(用地性質、建筑容量、建筑高度)、土地、建設等方面作了調整,以加快推進舊住房更新改造。
加裝電梯,取住公
《意見》特別提到了“有序實施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聚焦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按照“能加盡加,愿加快加”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政策機制。推進加裝電梯“一網通辦”,實現行政審批“一站式”服務;明確管線配套單位辦事流程、辦理時限和收費標準;鼓勵“電梯設備+維保服務”一體化采購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