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后,按照社保法的規定,所有人員都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才能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這已經是一種共識。但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歷史遺留問題,符合這六類歷史遺留問題的人員,是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的。
綜上所述,凡是符合上述六種類型的人員,都是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除了地方人社部門的規定以外,全國統一的規定是人社部發(2010)107號,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