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轉戶累計期間,如果存在社保、個稅未正常繳納的情況,會影響落戶嗎?需要怎么解決呢?有沒有補救方法?
1.持有7年上海居住證;
2.在持有居住證期間,按要求累計正常繳納7年的個稅和社保;
3.擁有中級職稱或技師證。
4.無違法記錄、超生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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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累計、7年、正常繳納
累計也就是說,不必連續;
7年也就是84個月;
正常繳納也就是不可以補繳、漏繳等。
政策規定是累計84個月,不強制連續。但最近三年社保最好不要中斷,而個稅不能大面積0申報或者未申報。持證期間,社保未繳或個稅未申報的時間都會被扣除。
1、社保斷繳
社保斷繳,不會影響之前累計的有效社保。但是,斷繳的月數是不能計入累計的。
比如,7年居轉戶,中途出現斷繳,則需要累計7年+斷繳月數,才可以提交落戶申請。
2、社保補繳
社保補繳的這段時間,不能計入有效累計。
要求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正常繳費累計滿7年。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不作為本項計算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的依據。
3、個稅0稅
和社保同理,0個稅的這段時間,不能計入有效累計。
4、個稅補繳
個稅補繳的這段時間,不能計入有效累計。
5、個稅異地繳納
未在本市繳納個稅的月份要予以扣除。
6、社保、個稅未達到市場化評價標準
未達到標準的這段時間,不能計入有效累計。
一般情況下是沒辦法補救的,如果社保斷繳等只在2個月以內的,單位是可以幫忙補交,但補繳很多時候也是不認的,所以如果社保斷繳了建議暫時別急著申辦居轉戶,也不要自己盲目去補繳,最好能找專業服務機構先咨詢再進行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