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來!珠海市級人才政策超全匯編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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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目錄
01珠海市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
02珠海工匠培育計劃實施辦法
03珠海市支持企業建立首席技師制度實施辦法
04珠海市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
05珠海市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和技師工作站認定辦法
06珠海市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
07珠海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勵辦法
08珠海市產業青年優秀人才培養計劃實施辦法
09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創新發展實施辦法
10珠海市企業新引進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實施辦法
11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學(園)服務工作實施辦法
珠海市高層次人才
支持計劃實施辦法
?院士培養獎勵
在珠海創新創業的高層次人才,當選為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給予用人單位6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人才獎勵
對頂尖、一類、二類、三類高層次人才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獎勵,分5年等額發放,每年發放一次。入選后發放首筆獎勵,往后經年度審核合格后予以續發。
?人才安居保障
針對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采取發放住房補貼、出售共有產權房或租住人才周轉房等方式,給予人才安居保障。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和共有產權房均以家庭為單位申請。
●頂尖人才可申請600萬元住房補貼,分5年等額發放;或選擇申請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人才住房,在珠海全職工作滿8年且貢獻突出的,可獲贈所住住房。
●一類人才可申請200萬元住房補貼,分5年等額發放;或選擇申請購買持房屋所有權50%份額、面積不超過160平方米的共有產權房,在珠海連續工作滿10年的,可獲贈政府產權份額。同時可按規定申請入住面積不超過16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用于周轉過渡。
●二類人才可申請140萬元住房補貼,分5年等額發放;或選擇申請購買持房屋所有權50%份額、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的共有產權房,在珠海連續工作滿10年的,可獲贈政府產權份額。同時可按規定申請入住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用于周轉過渡。
●三類人才可申請100萬元住房補貼,分5年等額發放;或選擇申請購買持房屋所有權50%份額、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的共有產權房,在珠海連續工作滿10年的,可獲贈政府產權份額。同時可按規定申請入住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用于周轉過渡。
?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
高層次人才在人才獎勵等待遇發放期內,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額度可放寬至珠海最高上限的5倍。
?特定醫療補助
高層次人才依法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自入選之日起5年內,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后,可按規定享受特定醫療補助。
?公共服務保障
為高層次人才發放“珠海英才卡”,在落戶、工商登記、稅收、停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學、購房、醫療、公共文化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為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學前、義務和高中教育階段學校提供優質學位保障;為高層次人才及其直系親屬就醫開辟綠色通道,高層次人才在入選后5年內可享受每年一次免費健康體檢;為高層次人才配偶在珠海就業做好聯系協調工作。
?聯系服務平臺
建立市領導聯系服務人才制度,暢通人才建言獻策渠道。
定期組織前沿科技沙龍和高層次人才研修班。
搭建高層次人才行業信息、技術創新、成果展示和資本對接的交流分享平臺,助力人才創新創業。
加大人才典型和政策宣傳,營造有利于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深入實施的良好社會氛圍。
珠海工匠培育
計劃實施辦法
?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分別享受10萬元、60萬元工作津貼。工作津貼分2年、5年期等額發放,每年發放一次。
?優先推薦在珠海工匠培育計劃中涌現出的優秀人選申報國家、省各類人才計劃。鼓勵和支持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開展技術技能創新交流活動,通過論壇、講座、行業沙龍、高級研修班等形式不斷拓展其技術技能視野。
?用人單位要為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制定落實具體培育方案,積極配備培養導師、團隊助手,提供重要技術技能崗位,為其施展才能提供廣闊舞臺,營造有利于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脫穎而出、充分發揮作用的良好環境;要健全收入分配機制,根據能力水平、業績貢獻等在待遇方面給予重點傾斜,并在經費、實訓設備、工作場所等方面給予重點保障;要幫助解決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使其精益求精、專業專注地從事技術技能和創新工作。
珠海市支持企業建立
首席技師制度實施辦法
?企業自主評聘的首席技師首次被認定為珠海首席技師的,對所在企業獎勵30萬元。獎勵金分3年期發放,首期發放20萬元,每年經年度評估達標的發放5萬元。次年起,每年企業自主評聘的首席技師被認定為珠海首席技師的,當年一次性向所在企業發放10萬元獎勵金。
珠海市職業技能競賽
管理辦法
?競賽項目經費支持標準,按組委會辦公室當年公布的《經費支持項目》執行:
市級競賽項目:
●市級一類競賽項目屬于A類、B類、C類的,分別給予15萬元、14萬元、13萬元(含獲獎選手獎金);
●市級二類競賽項目屬于A類、B類、C類的,分別給予4萬元、3萬元、2萬元(含獲獎選手獎金);
●市級三類競賽項目屬于A類、B類、C類的,分別給予2萬元、1.5萬元、1萬元(含獲獎選手獎金)。
省級以上競賽項目:
●廣東省級一類競賽項目屬于A類、B類、C類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
●廣東省級二類競賽項目屬于A類、B類、C類的,分別給予15萬元、12萬元、8萬元;
●國家級一類競賽項目屬于A類、B類、C類的,分別給予30萬元、25萬元、20萬元;
●國家級二類競賽項目屬于A類、B類、C類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
●國際級競賽項目屬于A類、B類、C類的,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
?參加省級以上競賽項目獲獎的選手(個人或團體,下同)及其教練團隊,按以下標準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獲世界技能大賽金牌、銀牌、銅牌、優勝獎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
●獲國家一類競賽項目一等獎或前三名、二等獎或四至八名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獎勵;獲國家二類競賽項目一等獎或前三名、二等獎或四至八名的,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獎勵。
●獲廣東省一類競賽項目一等獎或前三名、二等獎或四至六名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獲廣東省二類競賽項目一等獎或前三名、二等獎或四至六名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
珠海市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
和技師工作站認定辦法
?被認定為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市級技師工作站的,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或技師工作站,并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資助。資助金分5年期發放,首期分別發放30萬元、10萬元,每年經年度評估達標的發放5萬元。
珠海市院士工作站
管理辦法
?對初次認定的市級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給予最高150萬元建站經費資助,具體分A、B、C三類:
●A類:建站時與3名及以上院士簽約合作的,給予150萬元資助。
●B類:建站時與2名院士簽約合作的,給予100萬元資助。
●C類:建站時與1名院士簽約合作的,給予80萬元資助。
珠海市產業發展與創新
人才獎勵辦法
?獎勵標準根據獲獎人對珠海產業發展、自主創新貢獻程度,以及上一年度工資薪金、股權轉讓等個人收入對地方貢獻情況等因素統籌制定。獎勵額度上不封頂。
珠海市產業青年優秀人才
培養計劃實施辦法
?給予產業青年優秀人才20萬元獎勵,分2年等額發放,每年發放一次。入選后發放首筆獎勵,往后經年度審核合格后予以續發。
?產業青年優秀人才可按規定申請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或政府公共租賃住房。
?產業青年優秀人才子女在義務和高中教育階段可享戶籍學生待遇。
?為產業青年優秀人才發放“珠海英才卡”,在落戶、工商登記、稅收、停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學、購房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
?鼓勵和支持產業青年優秀人才參加學術技術創新交流活動,通過論壇、講座、行業沙龍、高級研修班等形式不斷拓展其學術技術視野。
?用人單位要為產業青年優秀人才制定落實具體培養方案,積極配備培養導師、團隊助手,提供重要的科研崗位,鼓勵產業青年優秀人才承擔科研項目,注重發揮其在團隊中的核心骨干作用,為產業青年優秀人才施展才能提供廣闊舞臺,營造有利于產業青年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充分發揮作用的良好環境。
?優先推薦在產業青年優秀人才培養計劃中涌現出的優秀人選申報國家、省各類人才計劃。用人單位要健全收入分配機制,根據產業青年優秀人才的能力水平、業績貢獻等在待遇方面給予重點傾斜,并在科研經費、實驗設備、工作場所等方面給予重點保障;要幫助解決產業青年優秀人才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使他們專心致志地從事科研、技術、管理創新工作。
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
人才創新發展實施辦法
?博士工作載體資助
珠??蒲袡C構、三甲醫院、大型工業企業,建有研發機構的規模以上企業、成長性高新企業等新建博士工作站,給予一次性建站補貼50萬元。
?博士后工作載體資助
珠??蒲袡C構、企業、從事科研和技術開發的事業單位,以及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留學人員創業園等新設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分站、創新實踐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建站補貼100萬元、100萬元、70萬元、50萬元;每招收1名博士后,給予設站單位5萬元工作津貼。
?新引進博士補貼
對新引進珠海創新創業的全日制博士,年齡40周歲以下,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25萬元生活補貼,分兩年等額發放:
●用人單位為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的,人事關系須轉入珠?;蛟谥楹@U納社會保險,且已辦理入職手續或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用人單位為企業等其他類型的,須全職在珠海工作,依法在珠海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且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合作協議。
●自主創業的,所創辦企業在珠海依法注冊、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本人為企業主要創辦人,且為實際控制人或股東。
?出站博士后留(來)珠海補貼
出站后留(來)珠海創新創業的博士后,年齡45周歲以下,且符合新引進博士補貼所列條件之一者,給予50萬元住房補貼,分五年等額發放。
?在站博士后資助
珠海在站博士后,給予每人每年20萬元生活補貼,資助期限一般為2年;并按珠海專家體檢標準,享受每年一次免費體檢。
?國(境)外優秀博士來珠海做博士后資助
全球排名前200高校的國(境)外博士畢業生來珠海做博士后,可享受省財政給予的生活補貼和住房補貼(在站期間每人每年30萬元生活補貼、出站后留珠海工作的每人40萬元住房補貼),還可同時享受珠海在站博士后和出站留珠海相關政策待遇。
?博士和博士后獲國家基金配套資助
珠海博士和博士后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的,給予個人1:1配套資助(單個項目配套資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博士和博士后認定市高層次人才
珠海引進培養的博士和博士后人才,符合《珠海市人才分類目錄》相應條款,具備相應申報資格條件,可申請認定為珠海市高層次三類人才,并享受相應政策待遇。
?博士和博士后事業編制保障
建立博士和博士后事業編制統籌使用機制,市區分別建立博士和博士后專項編制庫,預留一定數量事業編制,專項用于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引進、培養、流動,經機構編制部門審核后,編制可調劑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實行實名制管理。對于未實行編制管理事業單位,可由組織人社部門核定一定數量的崗位,專門用于引進博士和博士后,實行員額制管理。
?博士和博士后職稱評審綠色通道
博士畢業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報副高以上職稱;出站博士后在教學、科研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優秀的,可直接申報認定副高或正高職稱,具體按廣東省職稱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扶持
●市人才創新創業基金大力支持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項目,為其創新創業提供精準金融支持。
●建立廣東省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珠海)孵化基地,建設符合博士和博士后人才特點的功能板塊,為入駐基地的博士和博士后孵化項目給予支持與服務保障。
●依托廣東省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珠海)孵化基地建立博士和博士后公共實驗室。推進區域內國家、省和市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博士工作站等創新平臺協調發展。
●定期梳理匯總珠海博士和博士后專利發明成果轉化情況,對轉化成效突出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每年遴選5-10個項目,向上級推薦申請事后獎補,同時鼓勵申報珠海有關科技計劃項目。
?博士和博士后公共服務保障
●設立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服務專區,建立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智慧信息系統,及時發布政策信息,辦理相關業務,為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提供“一站式”管理服務。
●給予博士和博士后在落戶、工商登記、稅收、停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學、購房、醫療、公共文化等方面提供便利,為其配偶在珠海就業提供協調支持。
●延長博士畢業生報到證辦理時限,博士畢業后可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在5年內靈活安排報到時間。
●協調珠海國家、省重點實驗室,公共實驗室,高校圖書館以及其他創新平臺,在對社會開放共享的基礎上優先對博士和博士后開放使用,優惠減免相關費用。
?博士和博士后交流實踐
●建立博士和博士后聯誼會,定期組織學術沙龍、經驗交流及業余文體活動;組織博士和博士后參加市國情研修班;每年開展1-2次“博士和博士后服務基層民生行動”。
●創辦博士和博士后人才交流與科技項目活動。組織參與和承辦“中國博士后科技服務團”“博士后學術論壇”“中外博士后制度研討會”等系列活動,促進博士和博士后人才交流實踐。
●選派優秀博士、博士后參加中組部“博士服務團”和“科技專家服務團”或開展掛職服務。
●支持專業性較強的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從緊缺急需專業的優秀博士、博士后人員中選拔考錄公務員。
珠海市企業新引進
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
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
(租房和生活)補貼實施辦法
?正高級和副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分別給予每人35萬元和25萬元住房補貼,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發放。
?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高級技師每人發放3.8萬元租房和生活補貼,全日制本科、技師每人發放2.6萬元租房和生活補貼。補貼分兩年兩次等額發放。
?新引進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取得國家承認的學士以上學位的港澳臺及外籍青年人才,符合年齡等申請條件的,可不受珠海市戶籍限制,在珠海工作且繳納社會保險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即可申請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
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學(園)
服務工作實施辦法
?入讀公辦幼兒園服務政策
●頂尖人才、一類、二類、三類高層次人才可在全市范圍內為子女選擇公辦幼兒園,由其申請入讀的幼兒園所在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博士、博士后和港澳人才的非珠海市戶籍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幼兒園的,在其父母房產所在區(無房產的按父母工作單位所在區)享受戶籍適齡子女入園同等待遇。
●留學回國人才及其他類別人才子女入讀公辦幼兒園由各區參照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執行。
?入讀中小學服務政策
●頂尖人才、一類、二類、三類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原則上安排在其父母房產所在地、工作單位或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申請從外市普通高中轉入珠海普通高中的,原則上轉入省一級及以上學校。
●港澳人才、留學回國人才和四類人才的非珠海市戶籍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享受珠海戶籍適齡子女入學同等待遇,具體按照各區教育主管部門義務教育招生細則執行;申請入讀普通高中的,以等級相同、類型一致、年級銜接為原則,按戶籍學生轉學相關規定辦理。
●各類人才子女,在珠海參加中考的,享受珠海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報名參加高考的,按廣東省高考相關政策執行。
●各類人才子女入學,原則上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也可根據學位情況和申請人意愿,安排在珠海市民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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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珠海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