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辦理流程發布時間:
一、社會保險辦理注意事項:(針對上海市戶籍和非上海市戶籍且有工作居住證的員工)
1、新辦員工:需要提供“員工基本情況表”;身份證復印件;一寸照片兩張
2、已繳納過:提交勞動手冊及上家單位退工單,外省市戶籍員工還需“上海市居住證”復印件。
3、社會保險補繳:上海地區社會保險是五險合一的,都可以補繳,辦理居住證人員,最早補繳時間為居住證簽發當月。
4、新調入的員工可調整基數。
5、離職:員工離職后,請在七個工作日內,來我司辦理退工手續(領取退工單及勞動手冊)
6、社保中心每年7月份提供上年度對帳單,并寄給員工本人。
7、政策依據:《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
二、綜合保險辦理注意事項(針對非上海市戶籍且無居住證員工)
1、新辦員工:從未在本市建立過綜合保險帳戶,請提交填妥的“個人信息采集表”;
2、已繳納過:在本市建立過綜合保險賬戶,請提交填妥的“個人信息采集表”及“綜合保險”勞動手冊
3、綜合保險補繳:綜合保險可以補繳
4、基數:繳費基數按照社平的60%確定。
5、離職:員工離職后,請在七個工作日內,來我司辦理退工手續(領取退工單及勞動手冊)
6、轉移:綜合保險不能跨地區轉移,三年內累計繳費滿一年的可以申領老年補貼
7、政策依據:《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
三、住房公積金辦理注意事項
1、新增: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辦理
2、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1)轉入:將我司公積金單位全稱及單位賬號告知原單位,由原單位辦理轉出手續。
個人公積金賬戶在公積金管理中心封管辦的,務必將個人賬號告知我司客戶服務人員,由我方經封管辦轉移
(2)轉出:將新單位公積金全稱及單位帳號告知我司即可。
3、住房公積金支取手續(款項直接打入員工建行戶頭)
員工買房、外市戶籍人員與本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償還房貸可以憑身份證及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外省市戶籍證明、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辦理
4、住房公積金貸款:連續繳費滿6個月、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不少于兩年,公積金帳戶余額是5000元,即可申請貸款(單人最多可貸20萬+10萬補充公積金=30萬。家庭(2人或以上)最多可貸50萬。
5、政策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