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記者肖玲玲
針對市民關心的相關問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傳華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在線問政”欄目,主要就“人才引進相關政策”主題與網友互動答疑。
1.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哪些就業政策?
網友:您好,我是北京大學一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自2017年起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統一招考、統一畢業門檻的政策,本人明年畢業后想回青島建設家鄉,但據悉青島的人才購房補助只針對全日制研究生,請問什么時候可以將非全日制同等對待呢?
【答復】根據五部門下發的文件,符合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享受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就業創業政策。我市出臺的住房補貼、安家費政策,屬于人才引進政策,資金渠道為人才專項資金,按照目前政策規定,非全日制研究生還未納入住房補貼、安家費補貼范圍。
2.高校畢業生如何申請住房補貼?
網友:請問來青島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如何申請?
【答復】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人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辦事服務”,在“青島人社·學歷匯”畢業生學歷信息采集平臺完成信息采集,審核通過后,進入“在青就業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模塊填寫個人申報信息。您也可以通過手機關注“青島人才”左邊微信公眾號右邊,點擊“重點·辦事”里的“辦事大廳”,選擇“住房補貼”進行申報。
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將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住房補貼資金發放到申請人。
3.人才公寓和人才住房是一回事嗎?
網友:1.關于印發青島市人才公寓建設和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編號:青政發〔2015〕27號,規范性文件登記號:QDCR-2015-,失效日期:2022-01-01。2.關于加強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20]2號。
這兩個文件表述的人才公寓和人才住房是不是一樣的?華能郡府人才公寓項目配售價格是按照青政發〔2015〕27號?還是按照以后出臺的人才住房政策實施?
【答復】為避免原“人才公寓”名稱與普通商業性公寓名稱產生混淆,在青島市政府最新發布的《關于加強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20〕2號)中,將面向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統一命名為“人才住房”,與《青島市人才公寓建設和使用管理規定》(青政發〔2015〕27號)中規定的“人才公寓”含義相同。
同時,按照《關于加強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20〕2號)規定,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有關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青島人才公寓項目具備分配條件后,將由青島市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根據項目情況擬定分配方案、發布分配公告,具體價格也將在方案中進行明確,網友可關注青島市政務網了解相關信息。
4.高校畢業生檔案可存放到哪里?
網友:我是一名大四畢業生,現在畢業需要把檔案遷回青島,但是不清楚具體應該把檔案寄到哪個地址,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
【答復】派遣期內青島生源未就業畢業生可將檔案存放至戶籍所在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具體寄送地址可咨詢相應區(市)——
1.市南區:0532--
2.市北區:0532--
3.李滄區:0532--
4.嶗山區:0532--
5.城陽區:0532--
6.西海岸新區:0532--
7.即墨區:0532--
8.膠州市:0532--
9.平度市:0532--
10.萊西市:0532--
5.安家費審核是否會受離職影響?
網友:請問安家費正在審核期間,辭職會影響審核嗎?
【答復】根據《關于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號),申報信息匯總及審核期間離職會影響一次性安家費審核。如有疑問可撥打服務電話進行咨詢。
6.2020年關于人才住房有哪些利好政策?
網友:2019年畢業,在青工作,計劃定居青島,咨詢一下2020年人才公寓配售政策及相關一些規劃。
【答復】按照青島市政府《關于加強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20〕2號)規定,2020年,青島建設和籌集人才住房不少于10萬套。青島市人才住房項目具備分配條件后,將由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根據項目情況擬定分配方案、發布分配公告,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人員排序名單,經查重審核后,組織實施分配。具體項目的分配公告都會于第一時間通過青島政務網或各區(市)、功能區政務網等官方網站進行發布。您可關注政務網信息。
7.外地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先落戶后找工作嗎?
網友:我是今年應屆畢業生,不是本省人,學校也不在本地,還沒找到工作。想考試,但是考試時間相較于我們學校生源地派遣時間晚上好多天。如果我想在青島工作,是現在就可以在人社局申請接受函,然后再去申請就業派遣嗎?沒有工作也可以申請接受函嗎?那戶口和檔案可以掛在青島嗎?
【答復】您可在校辦理延緩檔案轉遞,在青落戶后檔案可由戶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接收。落戶辦理流程:外市高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可在青申請“先落戶·后就業”,通過“青島人社·學歷匯”畢業生學歷信息采集平臺進行“學籍確認”,學籍確認后可提交“先落戶后就業”申請,落戶資格審核通過的可持相關材料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8.錯過統一集體落戶學校后還能辦理嗎?
網友:大一入學時因其它原因未能遷戶進入學校,現在大一下學期或大二還能辦理遷戶入學校集體戶嗎?
【答復】2020年3月,青島出臺《關于畢業學年大學生在青落戶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20〕3號),文件規定在青高校在校大學生(含畢業學年)可申請所在院校的學生集體戶落戶。本市以外(含國、境外)高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可依次選擇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親屬(指父母、配偶)家庭戶和市人才集體戶落戶。
9.符合哪些條件可以申請畢業生住房補貼?
網友:我和我對象都是研究生,是否可以都領住房補貼?滿足什么條件才可以?
【答復】根據《關于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號),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碩士、博士學位認證,2016年及以后首次來青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2018年及以后畢業,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生;2018年及以后畢業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士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請人須在青島市就業或創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申領補貼時須具有本市戶籍。用人單位按規定為申請人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申請人由創業實體(含個體工商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包括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負責人。補貼標準為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5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申報人員自享受補貼月份起36個月內可申領住房補貼。如果您與您愛人符合條件,均可申報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如仍有不明,也可撥打服務電話進行咨詢。
舉報/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