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社會保險費延繳申請
事項描述: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辦理材料:無
辦理方式:
浙江省電子稅務局-首頁-【我要辦稅】-【稅務行政許可】-【延期繳納社保費申請】。需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社保費的,在當月社保費申報期限之前,先進行社保費常規申報。
即(1)提交《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表》(不點擊“全申報”)→(2)提交《延期繳納社保費申請》→(3)社保費“全申報”(延期申請提交后請不要忘記完成“全申報”)。
辦理時限:符合申請條件的,15個工作日辦結。(省里暫無明確規定)
結果送達:無
收費依據及標準:無
辦事時間:24小時在線辦理
辦理機構及地點:浙江省電子稅務局
咨詢查詢途徑:0579-
監督投訴渠道: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