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高新區補貼政策(寧波高新企業補貼)
1.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已完成報批流程,并于《若干措施》印發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并網光伏項目納入補貼范圍。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市場主體投資建設運營,并按政策享受補貼。按照達到當年開始計算,獎勵資金分兩年予以下達。
2.其他如家屬就業、子女入學等也有相關優惠政策。其中,分布式光伏項目擬在北京市級資金補助的基礎上,經開區按照1:1配套獎勵。寧波高新區留學人員創業園優惠政策啟動資金高新區每年安排5000萬元海外留學人才工作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海外人才引進及相關政策扶持。
3.對列入國家、省、市財資助的各類項目,上報時經財局確認的項目,按上級文件規定給予配套補助。同一個項目、系統或產品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新獲得國家級立項及資金支持的集成電路企業,給予國家扶持資金額度50%的配套支持。
4.對新獲得國家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四級、三級、二級和一級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和50萬元獎勵。
一、寧波高新區補貼政策(寧波高新企業補貼),要怎么研究
1.項目申報單位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自愿申報資金支持方式,同一項目只能申請一種方式。
2.該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按成本價購置或者已享受過購置優惠的,按扣除優惠金額后實際購房款予以補助。獎勵計算周期為1年,項目投資方和場地產權方各50%,且每個項目的區級配套獎勵資金與北京市獎勵資金合計不超過該項目總投資額的50%。
3.軟件園建設推進工作小組辦公室公布備案平臺名單;每年年底由平臺向歸口單位提交考核完成材料,經考核合格后由歸口單位出具確認文件,報軟件園建設推進工作小組辦公室。參與市外軟件與信息服務業相關招標項目中標且單個中標合同金額達100萬元及以上的,按合同完成金額的5%給予獎勵。企業三年優惠期滿后三年內:每年銷售收入或地方財貢獻增幅第一年達到50%以上給予補助,第一年未達到,則第二第三年均不給予補助。
4.按照計劃,我市將通過政策支持,加大對寧波軟件產業園的支持與招商引資力度,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創新發展。
5.用戶方和供給方為關聯企業的除外。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金額為200萬元。
二、寧波高新區補貼政策(寧波高新企業補貼),怎么樣才能區分
1.自行返崗人員就業登記單位和申報單位一致。已在高新區享受購房、用地優惠的企業不再重復享受房租補貼策。認定基本條件:在我我區范圍內依法登記注冊,并實地開展教學,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規模招生與培訓的條件和能力。
2.行業龍頭企業需提供相關行業協會等第三方證明文件;在高新區設立總部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區域總部和研發機構要求:在浙江省范圍內沒有同類的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研發機構,并可以開展全省業務的。房租補助以實際使用面積為依據,按照自然年度計算實際繳納的房租予以補助。派遣員工由人力資源機構申報,由用工企業和人力資源機構共同簽署履行承諾。
3.辦公經營用房房租也有相應減免;另外。登記時間為準,6月30日后注冊企業若當年未達到上述補貼要求,第二年達到要求的,視同第一年享受補貼。對新取得國家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認證乙級資質和甲級資質的監理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和1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