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臺開發區2022人才購房補貼政策
申領對象
2020年1月1日后來開發區就業創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到民營企業工作及自主創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均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為準)
申領條件
在開發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半年及以上(被引進人才需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邢臺市經濟開發區購買首套自住房,可享受購房補貼。
補貼發放期間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
補貼標準
博士研究生:按10萬元標準給予購房補貼(第1年5萬元,第2年3萬元,第3年2萬元),分三年發放;
碩士研究生:按8萬元標準給予購房補貼(第1年4萬元,之后每年2萬元),分三年發放。
如申請人在補貼發放期間,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停止在我區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將所購房屋轉讓,則后續補貼停止發放。
申報材料
(1)《開發區引進人才購(租)房補貼申請表》一式三份;
(2)本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對于2001年(含2001年)以后取得學歷的申報人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1份。國外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勞動合同;
(5)社保繳納證明;
(6)本人及家庭成員首次購房證明、購房合同或不動產登記證、購房發票;
(7)已辦理不動產登記證的提供完稅證明;
(8)自主創業人員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商品住房購房時間以合同首次備案日期為準,二手住房購房時間以不動產登記受理日期為準。
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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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說明
對本人及配偶已在本市范圍內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指房改房、集資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高校等事業單位發放的購房補貼,其他縣區市享受過購租補貼發放政策,不能再享受引進人才購房補貼優惠政策;
承租公租房的必須在領取購房補貼之前先行騰退;享受租房補貼政策期三年內新購住房,按照購房政策補貼金額核減已享受租房補貼金額,給予購房補貼;
享受租(購)房補貼政策人才由于工作調動調離原單位所在縣(市、區),則按原單位所在縣(市、區)引進人才政策繼續執行;個人原因自主創業人才,按照創業場所所屬縣(市、區)人才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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