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補貼政策遲遲未出臺,很多已經安裝和正在安裝的業主都在咨詢交大光谷太陽能公司的業務人員。
上海市政府對于創新科技金融新能源等產業的支持力度一直很重視,上海交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也是在這個大的環境背景下應運而生。從目前渠道獲得信息:國補為0.18元/千瓦時,連續20年補貼。針對于“若無法進入國家補貼目錄,則也無法拿到上海市補貼”這一點,上海市發改委通過協商已取得重大進展,只需填寫《納入規模申請書》,獲得批準后即可獲得上海市市級補貼!
按照項目主體性質,分布式光伏,工、商業用戶為0.25元/千瓦時,個人、養老院等享受優惠電價用戶為0.4元/千瓦時,學校用戶為0.55元/千瓦時,連補五年。
部分區域,譬如松江區,對于小型工商業另外還有補貼。上海市松江區推出光伏區級補貼0.2元,連續2年。
日前,上海市經信委發布了《關于開展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裝備首臺突破專項申報工作的通知》指出,對首臺突破項目將采取無償資助方式,每個項目支持比例不超過首臺裝備銷售合同金額的30%。對被評為國際首臺裝備項目,按合同金額的20-30%比例進行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對被評為國內首臺裝備項目,按合同金額的10%比例進行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對示范應用項目將采取無償資助方式,每個項目支持比例不超過其高端智能裝備及系統集成投資的20%,支持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3、大型海上風電裝備。6MW及以上等級海上風力發電機組、2-3MW及以上等級陸上風力發電機組及關鍵零部件。
4、智能電網關鍵裝備。智能型大型變壓器、整流器和電感器,電力電子功率器件,智能輸配電設備,大規模儲能系統,智能電網相關控制設備等。
6、太陽能發電核心裝備。低耗能太陽能級多晶硅生產設備、單晶硅拉制設備、多晶硅鑄錠裝備、高效電池片生產設備等太陽能發電核心裝備。
近日,上海市發改委發布通知,上海市2018年度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為203兆瓦,其中5月31日(含)前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
關于2019年規模計劃,《通知》要求,各區發展改革委結合實際,于2月28日前將本地區行政區域內的光伏發電規模規模計劃及實施方案上報市發展改革委。按屬地原則,相關開發區分布式光伏新增規模納入區規模。各區在不發生棄光的前提下,備案總規模不受實施方案的限制。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的相關工作將按國家有關規定開展。
據《通知》,上海市將對普通光伏電站開展競爭性配置規模,具體競爭性配置辦法另行發布。
關于項目建設,《通知》提出,項目業主要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做好項目建設信息填報工作,保障項目按期投運。對項目優質、推進較快的企業,可優先考慮其2019年建設規模申請;未按期完成建設的企業酌情減少或取消下一年度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申請資格。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確認2018年度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暨開展2019年度新增建設規模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發展改革委、各管委會、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各區供電公司:
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要求,根據本市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規模管理工作有關規定,經委托上海投資咨詢公司對各區上報的2018年度光伏新增規模實施計劃進行專家評審,結合各區光伏項目實際推進情況,現將2018年度本市光伏發電規模確認和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關于2018年度新增規模
根據國家《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精神,綜合考慮各區資源條件、發展基礎等因素,本市2018年度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為203兆瓦,其中5月31日(含)前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
各區應根據《上海市2018年度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詳見附件)的要求,落實項目、推進實施。實施方案的完成情況作為各區節能考核內容之一。
二、關于2019年規模計劃
各區發展改革委結合實際,于2月28日前將本地區行政區域內的光伏發電規模規模計劃及實施方案上報市發展改革委。按屬地原則,相關開發區分布式光伏新增規模納入區規模。各區在不發生棄光的前提下,備案總規模不受實施方案的限制。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的相關工作將按國家有關規定開展。
三、關于并網接入
請本市電網企業予以大力支持,依據全市光伏發電年度實施方案,做好光伏發電項目的電網接入和并網運行服務工作,及時做好電量計量、電費結算和補貼資金轉撥等工作,并將光伏項目的并網裝機容量、發電量等相關數據按季度提供給區發展改革委。
四、關于項目事中事后監管
各區發展改革委要切實做好項目網上備案信息的核實工作,加強已備案光伏發電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督促落實建設條件,密切跟蹤建設進度,確保備案項目如期建成投產。
五、關于競爭性配置規模
本市將對普通光伏電站開展競爭性配置規模,具體競爭性配置辦法另行發布。請各區發展改革委適時開展對分布式光伏項目競爭性配置規模辦法研究。
六、關于項目建設
項目業主要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做好項目建設信息填報工作,保障項目按期投運。對項目優質、推進較快的企業,可優先考慮其2019年建設規模申請;未按期完成建設的企業酌情減少或取消下一年度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申請資格。
特此通知。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