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印發<上海市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試行辦法>的通知》(滬住建規范[2018]1號)的要求——
本市將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制度,國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賃活動,均應按規定進行合同網簽備案——
全市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以及各區住房租賃服務中心,將為租賃當事人提供合同網簽服務
市住房租賃服務中心將通過左邊“”右邊房地產交易服務熱線,提供相關政策咨詢
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業務,由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按規定辦理。
同時,根據《關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通過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核驗租賃信息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18]1號)的相關規定——
7月1日(含)至10月1日(不含)期間,經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辦理合同網簽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由2000元提高為3000元。
問題1:職工通過租賃平臺辦理租賃合同網簽備案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能夠享受哪些政策優惠和便捷方式?
提取符合《實施細則》規定的提取條件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可享受以下政策優惠和便捷方式——
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從2000元提高為3000元
在租賃平臺辦理網簽備案的同時,可以通過租賃平臺在線提交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申請,無需另行到市公積金中心各區管理部柜面排隊等候
申請時不需要填寫房屋租賃期限、地址等租賃信息,也不需要提供住房租賃合同和租賃備案登記證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提供的經網簽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編號,通過租賃平臺進行信息共享和核驗
問題2:職工符合哪些條件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提取《實施細則》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屋租賃費用:來源:勞動報編輯:左邊魯申君右邊
(一)申請人在本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二)申請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三)申請人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等約定提取委托;
(四)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
(五)申請人的租賃行為應當符合本市房屋租賃相關規定,租賃合同通過租賃平臺辦理網簽備案;
(六)無配偶關系的2名及以上的個人共同參與租賃,同一時間段內僅允許其中一個申請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如申請人的配偶參與提取,也應當符合《通知》及《實施細則》中申請人的提取條件(一)、(二)、(三)、(四)的規定。
問題3:通過租賃平臺如何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提取申請人應當通過租賃平臺(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當按網上申請流程填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租賃平臺)》,辦理提取申請應當提供——
身份證左邊明信右邊息
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
婚姻信息
網簽備案合同信息
租賃提取時間
租賃提取金額
銀行卡信息
手機號碼等申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