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住房補貼&安家費6月26日起申領!青島戶口是硬性條件!
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范圍:
(一)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研究生。
(二)2018年及以后畢業,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生。
(三)2016年及以后首次來青就業,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研究生。
(四)2018年及以后畢業且首次來青就業,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本科學歷畢業生。
(五)按《關于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已申領過住房補貼但未享受政策期滿的,可按本通知規定領取剩余期限的住房補貼。
注意,以下兩點不可?。?/strong>
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請條件:
(一)申報人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
(二)申報人員申報補貼時需具有本市戶籍。
(三)申報人員就業單位應按規定在青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領時間:
住房補貼申領時間于2019年6月26日開始,采取即時申報、按月發放的形式。對于2018年度住房補貼,2015年-2018年畢業的碩博研究生派遣期內在青就業的,可按現行政策在2019年12月31日前申報。
碩博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費申領范圍:
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島市行政轄區內初次就業或創業,并在青島市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研究生。
碩博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費申領條件:
(一)申報人員應為研究生畢業并獲得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具有本市戶籍。
(二)博士研究生年齡為4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以申報是年齡為準)。
(三)申報人員應在我市就業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創業的,須依法登記注冊成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以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并擔任法定代表人,創業實體須正常經營1年及以上。
(四)申報人員須按規定由就業單位或創業實體在青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累計滿12個月。
(五)申報人員須于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島市行政轄區內新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符合青島市現行購買商品住房有關政策。其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須完成預告登記,并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明;購買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注意,以下情況不可享受:
一次性安家費標準:
碩士研究生,每人10萬;
博士研究生,每人15萬。
一次性安家費申領時間:
住房補貼申領工作于2019年6月26日開始,采取即時申報、按月發放的形式。
特別說明
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及一次性安家費學歷確認需上傳資料如下:
◆國內高校畢業生上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PDF格式)、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照片;
◆留學回國人員上傳《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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