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積金中心說,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繳存職工租房支持力度,對符合在本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等條件的職工,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的,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由2000元調整為2500元。新規自2021年8月6日起執行。詳見↓
保障性租賃住房“應提盡提”。
按照本市關于公租房、廉租房準入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承租公租房、廉租房的職工,可以按照實際租金支出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不設提取限額。對于通過公租房拆套等方式為城市運行公共服務人員、一線產業工人等群體供應“一間房”、“一張床”公租房房源的,承租職工可以按照實際租金支出全額提取。
市場性租賃住房“限額提取”。
符合在本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承租市場性租賃住房等條件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也不超過最高月提取限額。其中,職工租賃住房屬于網簽備案范圍并經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辦理網簽備案的,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下同)月提取限額為3000元;職工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的,自今年8月6日起,每戶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額從原來的2000元提高至2500元。職工可根據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實際房租在最高月提取限額內選擇月提取額,審核通過后將按季度提取支付;此前已經辦理且無房租賃提取業務仍在生效中的職工,如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充足,因原月提取限額低于房租希望提高月提取額的,也可以調整月提取額。
職工申請提取可全程網辦,“免材料、即時辦、自動審”。
職工承租公租房的,可以通過公積金網上辦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積金網手機app“上海公積金”)申請辦理。職工租賃市場租賃住房屬于網簽備案范圍并經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辦理網簽備案的,通過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zfzl.fgj.sh.gov.cn)申請辦理。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的,可以通過網上辦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積金網隨申辦”)申請辦理。職工無需提交紙質材料,足不出戶即可在線申辦。審批通過后,提取資金將在約定的時間自動支付到申請職工的銀行卡中。
熱點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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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于調整本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額的通知》中,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限額的范圍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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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符合在本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等條件的職工,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的,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由2000元調整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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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職工租賃住房屬于網簽備案范圍并經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辦理網簽備案的,是否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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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調整。職工租賃住房屬于網簽備案范圍并經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辦理網簽備案的,月提取限額仍按照《關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通知》執行,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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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工租賃公租房的,是否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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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調整。職工租賃公租房的,月提取限額仍按照《關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通知》執行,職工可以按照實際租金支出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不設提取限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租房租金的提取條件及對象、提取方式、提取要件、提取流程等,按照市公積金中心2020年發布的《關于優化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業務流程的細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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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的,可以從何時開始通過哪些渠道按照2500元的月提取限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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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申請時間:職工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的,自2021年8月6日起可以按照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且不超過2500元的月提取限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2)辦理渠道:職工可以通過網上辦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積金網隨申辦”)或者至市公積金中心各區管理部網點等渠道辦理。
(3)業務材料:職工通過網上辦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積金網隨申辦”)申請提取的,應當按照按網上申請流程,據實提供身份證左邊明信右邊息、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婚姻信息、租賃地址、租賃提取金額、銀行卡信息和手機號碼、文書送達地址等申請信息;
通過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申請提取的,應當據實提供婚姻信息、租賃地址、租賃提取金額、手機號碼、文書送達地址等申請信息、填報《房屋狀況信息查詢申請表》,并攜帶以下申請材料:①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原件;②申請人名下的中資銀行借記卡原件;③如申請人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配偶本人也應當提供上述材料,還應當提供與申請人的關系證明材料原件。按規定可使用電子證照的,申請人可提供電子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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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此前已經辦理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8月6日后是否可以調整月提取額?如果可以調整,可以通過哪些渠道調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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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辦理條件:此前已經辦理且無房租賃提取業務仍在生效中的職工,如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充足,自2021年8月6日起可以根據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實際房租在2500元的月提取限額內調整月提取金額。
(2)辦理渠道:職工可以通過網上辦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積金網隨申辦”)或者至市公積金中心各區管理部網點等渠道申請調整月提取金額。
(3)業務材料:職工通過網上辦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積金網隨申辦”)申請調整月提取額的,應當按照按網上申請流程,據實提供身份證左邊明信右邊息、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租賃提取金額等申請信息,無需另行提供電子或紙質材料;
通過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申請調整月提取額的,應當本人攜帶身份證明原件,按規定可使用電子證照的,申請人可提供電子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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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調整月提取額后,從何時開始可以按照調整后的月提取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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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職工調整月提取額的,從下一次支付開始按照調整后的月提取額提取支付。為避免月提取額調整時間晚于提取支付時間,建議職工在下一個支付月15日前調整月提取額。
例如:職工承租市場租賃住房,在2021年5月10日通過市公積金中心網上渠道辦理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月提取額為2000元,審核通過后,5月底第一次收到6000元(2000元*3個月)提取資金。8月15日前職工將月提取額調整為2500元,8月底開始每季度將按照7500元(2500元*3個月)發起轉賬支付。如該職工在9月調整月提取額,則從下個支付月,即11月底開始,將按照7500元發起轉賬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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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職工辦理調整月提取額業務后,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3個月的提取額,該筆業務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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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職工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的,住房公積金單次提取金額為三個月的提取限額,余額不足的不發起提取支付,三個月后市公積金中心將再次發起提取。如連續四次提取失敗的,該筆租賃提取業務終止。
例如:職工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按照月提取額2500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審核通過后,首次提取資金為7500元(2500元*3個月),如提取發起時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7500元,則當月不予提取支付。三個月后將再次發起提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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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月提取限額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提取條件、提取流程等是否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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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除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額發生調整外,《關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通知》及其配套細則其他內容無變化,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適用范圍、提取對象及條件、辦理渠道、辦理要件、提取時間和方式、提取流程等均無變化。
來源:上海發布
編輯:吳妍
上觀號作者:上海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