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社保轉移到上海辦理流程(職工)
1.參保人員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填寫《蘇州市區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情況,并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欠繳社會保險費或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超支使用的,應先按規定辦理補繳手續。
3.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辦妥參保手續后,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與蘇州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移手續。
蘇州社保轉移到上海辦理流程(城鄉居民醫療)
1.參保人員填寫《蘇州市區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居民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至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居民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出具《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合)憑證》(簡稱《參保憑證》)。自出具《參保憑證》之日起,該參保人員停止享受市區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3.參保人員持《參保憑證》至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簡稱《聯系函》)后,根據參保人員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情況,出具《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并郵寄至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自《信息表》出具之日起,該參保人員在市區的居民醫療保險關系終止。
蘇州社保轉移到上海辦理流程(居民養老保險)
1.參保人員持戶籍關系轉移證明以及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到轉入地縣(區)級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轉入地縣(區)級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無誤后,向轉出地縣(區)級社保經辦機構寄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和戶籍關系轉移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2.轉出地縣(區)級社保經辦機構接到《接收函》和相關材料后,對申請轉移人員相關信息進行核實,符合轉移規定的,出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審批表》并郵寄至轉入地縣(區)級社保經辦機構,同時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性劃撥至轉入地縣(區)級社保經辦機構。
3.轉入地縣(區)級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出審批表》,確認轉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足額到賬后,辦理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為轉入人員記載個人賬戶,并將辦結情況告知轉入人員。
太倉市、張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園區的轉移流程,可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或者撥打“0512-”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