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上海低保申請條件
(一)城市低保申請條件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后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標準的居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優待的,其撫恤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二)農村低保申領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上海低保標準2017
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經市政府同意,上海市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保家庭中有勞動收入人員的收入豁免標準、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特殊救濟對象定期定量補助標準和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收入標準。
據介紹,這次調整低保標準是上海市第19次調整城鎮低保標準和第15次調整農村低保標準。相較于去年,城鎮低保標準提高11.27%,農村低保標準提高27.42%。
從4月1日起,低保家庭中有勞動收入人員收入豁免標準從每人每月7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35元。在經濟狀況認定時,對低保家庭中從業人員的收入,按照該標準予以豁免,進一步鼓勵低保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人員通過勞動實現自我解困。與此同時,上海市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日常生活費標準從每人每月不低于75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030元,與城市“三無”人員定期定量補助標準實現統一。
此外,從4月1日起,上海市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經濟狀況認定標準中,申請專項救助的收入標準統一調整為:城鄉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80元。其他標準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調整后,專項救助政策的覆蓋面將進一步擴大。對重殘無業人員、城市“三無”人員等部分特殊救濟對象定期定量補助標準一并調整提高。
最新的上海低保標準對上海市的無經濟收入的居民更加有益。如果低收入困難家庭要申請低保,還必須要滿足規定的全部條件和要求,才能領取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