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后臺經常有人問保保,跨省換工作后,社保怎么辦?如何轉移。給人回復,手續不可謂不復雜!一發就是一大段話,養老、醫療、失業手續還不一樣。以前的就業人員跨地區就業后,社保轉移接續特別的繁瑣,經常要兩個城市跑上幾趟,不過,這下好了,為解決這一問題,人社部征求意見稿優化了相關辦事流程,社保轉移也將簡化。個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其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進行封存,個人賬戶按規定計息。那么上海地區社保轉移手續和流程如何規定的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上海社保轉移的一些新政策,可供參考!
各省社保寧夏社保轉移
內蒙古社保轉移
西藏社保轉移
新疆社保轉移
河南社保轉移
貴州社保轉移
河北社保轉移
甘肅社保轉移
青海社保轉移
黑龍江社保轉移
云南社保轉移
廣西社保轉移
山西社保轉移
吉林社保轉移
海南社保轉移
江西社保轉移
遼寧社保轉移
重慶社保轉移
福建社保轉移
湖南社保轉移
陜西社保轉移
天津社保轉移
四川社保轉移
湖北社保轉移
浙江社保轉移
江蘇社保轉移
山東社保轉移
廣東社保轉移
上海社保轉移
北京社保轉移
安徽社保轉移
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2018年度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自2018年4月1日起,上海市2018年度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調整為元和4279元。
今年個體商戶、自由職業者、非正規勞動組織從業人員的社保費繳費基數為4279-元,小城鎮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外來從業人員繳納綜合保險費基數都為4279元。
(一)補繳條件
1、因未及時申報繳納6個月以內社會保險費的;
2、因勞動仲裁、勞動監察、法院調解或裁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
3、根據“居轉戶”政策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的。
(二)補繳材料
1、因未及時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招(錄)用、聘用材料復印件;
2、經勞動仲裁、勞動監察、法院調解或裁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仲裁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限期整改指令書》、法院調解書或法院裁決書等;
3、根據“居轉戶”政策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社保補繳辦理通知單》。
非上海市戶藉人員失業后,可提出申請,將失業保險金轉移到失業人員的戶籍所在地,失業人員可以到戶籍所在地領取。請您攜帶身份證,退工證明、戶口簿到居住地所在區縣的失業保險部門申請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