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發布最新消息
調整家庭購房補貼措施
優化人才購房優惠政策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屬首次購買的
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
屬改善型的
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
南昌縣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體
且子女未滿18周歲
購房時憑戶口本或出生證明
分別給予300元/平方米、
500元/平方米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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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看看詳情
為有效促進政策落地見效,按照“一城一策”的樓市需求,提振我縣房地產市場信心,通過進一步簡化程序,細化措施,放寬條件,切實惠及購房群眾,吸引各類優秀人才,促進房地產市場回暖,根據《南昌縣關于有效應對新冠疫情影響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南政辦發〔2022〕35號)、《南昌縣購房消費補貼、家庭購房補貼、人才購房補貼、購房消費券實施細則(試行)》(南住建發〔2022〕42號)文件,結合工作實際,現通知如下:
一、調整家庭購房補貼措施
調整前的內容:
推行家庭購房補貼。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南昌縣以下區域(沿江南大道以東,昌南大道以南,昌東大道、總干渠以西,南外環、滬昆鐵路以北)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屬首次購買的,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屬改善型的,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南昌縣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體,且子女未滿18周歲(截至2022年5月31日),購房時憑戶口本或出生證明,分別給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補貼。上述補貼在繳清契稅后享受,不重復享受,只可按最高標準享受一次,補貼資金由縣財政全額保障。其他區域按50%標準補貼。
調整的內容:
取消了“南昌縣常住居民”限制,對二孩、三孩家庭群體的認定由“子女未滿18歲”調整為“有子女未滿18歲”,二孩、三孩家庭中只要有一名子女未滿18歲即可享受二孩、三孩補貼政策;取消了“補貼在契稅繳清后享受”的限制。
調整后的內容:
加大家庭購房補貼力度。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南昌縣以下區域(沿江南大道以東,昌南大道以南,昌東大道、總干渠以西,南外環、滬昆鐵路以北)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屬首次購買的,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屬改善型的,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二孩、三孩家庭群體,且有子女未滿18周歲(截至2022年5月31日),購房時憑戶口本或出生證明,分別給以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補貼。上述補貼不重復享受,只可按最高標準享受一次,補貼資金由縣財政全額保障。其他區域按50%標準補貼。
二、優化人才購房優惠政策
調整前的內容:
全面落實人才購房優惠政策。鼓勵各類人才來縣創業就業,對在縣創業且穩定經營2年以上或與轄區企業(不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在縣繳納社保滿2年,首次在第三條所規定的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在嚴格按照南昌“人才10條”的精神,落實好人才購房分類補貼政策基礎上,再按全日制博士、碩士(含高級技師)、本科(含技師)、大專(含高級工)分別給予5萬、4萬、3萬、2萬元的購房補貼。
調整的內容:
取消了“創業穩定經營2年”“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滿2年”三項條件限制。
調整后的內容:
優化落實人才購房優惠政策。鼓勵各類人才來縣創業就業,在縣創業或與轄區企業(不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在縣(或市本級)繳納社保,首次在文件規定的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在嚴格按照南昌“人才10條”的精神,落實好人才購房分類補貼政策基礎上,再按全日制博士、碩士(含高級技師)、本科(含技師)、大專(含高級工)分別給予5萬、4萬、3萬、2萬元的購房補貼。
政策兌現程序、流程等按照調整后內容,參照《南昌縣購房消費補貼、家庭購房補貼、人才購房補貼、購房消費券實施細則(試行)》有關內容執行。
上高縣
近日,上高縣發布消息稱,該縣將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政策、購房契稅財政補貼,并對商品房銷售中介機構賣房進行獎勵。
在購房補貼方面,自10月1日起(執行期間為7個月)在上高縣中心城區(以縣自然資源局提供上高縣城市總體規劃圖為準)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購買人(近親屬過戶不享受該政策),屬首次購買住房的,由受益財政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屬購買改善型住房的,由受益財政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
符合國家二孩(2015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三孩政策的家庭(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憑戶口本或出生證明購買商品住房時,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補貼。
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的),由受益財政給予100元/平方米補貼。
另外,對于房產中介也有相應獎勵。從10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間為7個月),在上高縣已備案的中介機構每銷售一套商品房,由受益財政給予1000元/套獎勵。
契稅補貼方面則實行先征后補。
為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贛府廳發〔2022〕18號)要求,更有力地推進“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工作,有效應對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促進上高縣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結合上高縣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措施,各鄉、鎮(場)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一、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政策(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財政局、縣衛建委、縣公安局)
1.實行購房財政補貼。從10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間為7個月),在上高縣中心城區(以縣自然資源局提供上高縣城市總體規劃圖為準)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購買人(近親屬過戶不享受該政策):
(1)屬首次購買住房的,由受益財政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屬購買改善型住房的,由受益財政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
(2)符合國家二孩(2015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三孩政策的家庭(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憑戶口本或出生證明購買商品住房時,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補貼。
(3)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的),由受益財政給予100元/平方米補貼。
上述(1)、(2)條補貼不重復享受,可按最高標準享受一次。
2.獎勵商品房銷售中介機構銷售行為。從10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間為7個月),在本縣已備案的中介機構每銷售一套商品房,由受益財政給予1000元/套獎勵。
二、全面落實高層次人才購房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
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購房給予補貼,按照《上高縣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辦法(試行)》(上發〔2018〕9號)文件執行,可按最高標準享受,但不重復享受。
三、給予購房契稅財政補貼(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稅務局、縣財政局)
從10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間為7個月),在上高縣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和商鋪的,由受益財政按所交契稅的50%給予購房者補貼(在執行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和商鋪的,在開發企業交房且購房人繳清契稅后,經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均可享受契稅補貼);
從10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間為7個月),購買二手商品房且在購房補貼執行期間內繳清契稅的,由受益財政按所繳契稅的50%給予購房者補貼;
契稅實行先征后補。
四、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上高支行、公積金上高辦事處、宜春銀保監分局上高監管組、縣金融服務中心)
1.下調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比例。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投放,采用商業銀行按揭貸款購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調至20%,二套房最低可按30%執行;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住房貸款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2.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由25%下調至為20%。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雙繳存職工家庭購房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60萬上調至80萬元。
五、支持發展裝配式建筑(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
支持開發企業、施工企業打造精品工程、建設高品質住宅,完善制定有關實施細則,及時兌現裝配式建筑容積率獎勵政策。對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項目,其外墻預制部分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筑面積的3%)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
六、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撥付方式(責任單位:縣住建局、中國人民銀行上高支行、宜春銀保監分局上高監管組)
為落實“保交樓、穩民生”工作,極大限度地保護購房者的權益,商品房預售監管重點資金仍保留20%比例。關于預售資金的使用申請,開發企業可依據監管項目工程形象進度,按照以下節點和額度申請使用:
1.監管項目施工至規劃樓層數二分之一樓層以上三分之二樓層以下的,監管賬戶重點監管資金達到總預售款20%額度以上的,可申請使用預售資金,但申請資金額度不超過非重點監管資金的50%;
2.監管項目施工至規劃樓層數三分之二樓層的,累計申請使用預售資金額度不超過非重點監管資金的60%;
3.監管項目施工至主體結構封頂的,累計申請使用預售資金額度不超過非重點監管資金的65%;
4.監管項目完成主體結構驗收的,累計申請使用預售資金額度不超過非重點監管資金的75%;
5.監管項目完成綜合驗收備案的,可申請使用剩余非重點監管資金,同時可申請使用50%的重點監管資金;
6.監管項目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的,可累計申請使用剩余的重點監管資金,按為業主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比例進行支取。
開發企業應當將核準使用的預售資金,按照合同約定優先支付監管項目的工程建設款。
七、允許房地產項目延期繳納有關規費(責任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局、縣稅務局、縣水利局、縣城管局)
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水土保持補償費、占道費、城鎮垃圾處理費、道路挖掘修復費,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向費種管理部門、征收部門申請延期繳納,延期不超過6個月。
上述措施由所涉及的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從10月1日起執行,政策執行時間為7個月,相關申報材料提交可在此基礎上延長5個月。政策執行期間,如遇左邊法律右邊、法規和上級政策調整或相抵觸,以新的左邊法律右邊、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購房補貼政策解讀工作組
上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人:盧凱強、陳嘉欣
聯系電話:0795-
辦公地址:上高縣文化廣場住房和城鄉建設局4樓418
上高縣自然資源局
聯系人:黃昕、王君睿
聯系電話:0795-
辦公地址: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不動產窗口
上高縣稅務局
聯系人:黃婉瑩、李文彬
聯系電話:0795-
辦公地址:上高縣稅務局稅務股308
上高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聯系人:李曉玲、黃尤華
聯系電話:0795-
辦公地址:上高縣衛生健康委員會0404
上高縣財政局
聯系人:李紅霞、涂明飛
聯系電話:0795-
辦公地址:上高縣財政局8樓綜合股
上高縣公安局
聯系人:晏赟、鄺旭宏
聯系電話:0795-
辦公地址:上高縣公安局戶籍管理大隊(1樓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