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進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優先享受市人才公寓示范小區的承租使用權;
2、引進到市直事業單位工作的高層次人才,五年內每人每年發放2萬元住房補貼,每人每月發放2000元人才津貼。鼓勵用人單位對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給予適當補助;
3、對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按每人5至10萬元標準給予獎勵;鼓勵企業對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給予適當補助。企業用于人才引進的補助資金、科研啟動資金,可按規定列入成本核算。
左邊法律右邊依據:
《宜昌市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一)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