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上海,沒有繳費滿一年才能領取生育保險相關待遇的規定,只要你生育前參加城保五險,生育當月也處于繳費狀態,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后即可申領。
生育保險相關待遇的多少跟你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順產還是難產、是否晚育、是否多胞胎等因素有關。
在外省市生育的婦女,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注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出院小結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附:申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下同);
2、《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
3、尚未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提供結婚證和夫妻雙方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外省市戶籍生育婦女還應提供《上海市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證明》或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允許生育的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
5、本人在本市開立的實名制銀行結算賬戶卡(折)原件及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上海銀行、浦發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建設銀行、上海農商銀行之一];
6、根據個人的不同情況,還應分別提供下列材料:
①對于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供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對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婦女,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注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出院小結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③對于男方為軍人的,應提供有效《士兵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對于符合計劃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本市戶籍生育婦女應提供經市或區人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再生育子女告知書》、《再生育子女補辦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外省市戶籍生育婦女應提供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允許再生育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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