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市“龍城英才計劃”企業緊缺人才資助政策
政策依據:《市人社局市人才辦關于加快“龍城英才計劃”企業緊缺人才引進的實施辦法》(常人社發[2018]277號)
資助標準:給予緊缺人才5-10萬元購房補貼,給予引才企業6-3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一是高學歷類人才。企業引進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在常州市(包括金壇區)購買80平米住房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購房補貼,如企業引進的是博士研究生,給予企業6萬元引才獎勵;二是高薪酬類人才。區規上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引進的年計稅薪酬在25萬元以上的人才,在常州市(包括金壇區)購買80平米住房的,給予10萬元購房補貼。給予企業6-30萬元引才獎勵。三是重點企業推薦類人才。被常州市列為重點項目、重點企業的,每年可推薦2名人才(不受學歷、資歷限止),在常州市(包括金壇區)購買80平米住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可連續推薦5年。
二、金壇區企業人才引進培養資助(獎勵)政策
政策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大企業人才引進培養資助(獎勵)力度的實施意見》(壇政辦發〔2015〕109號)
資助標準:企業引進的碩士(或45周歲以下副高職稱)、博士研究生(或55周歲以下正高職稱),三年內分別給予4.32萬元、7.2萬元專項資助和2400元健康津貼;企業在職人員取得碩士、博士學位,二年內分別給予1.92萬元、2.88萬元專項資助。企業在職人員獲評正高、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2000元;企業引進的55周歲以下高級技師,三年內給予3.6萬元專項資助。企業在職人員獲評高級技師、技師資格的,分別給予1萬元、2000元獎勵。金壇區級以上大師工作室主要帶頭人,三年內給予2.16萬元專項資助。
申報條件:
1.企業引進的碩士以上(或副高以上職稱)人才,須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含三年)勞動合同,并且在金壇區繳納社保;
2.企業在職人員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須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含三年)勞動合同,并且在金壇區繳納社保;
3.企業在職人員獲評副高以上職稱或技師以上資格的,須提供獲評文件、評審表、職稱證書。
4.企業引進的技師資格的人才,須與企業簽訂簽訂3年以上(含三年)勞動合同,并且在金壇區繳納社保。
三、金壇區人才安居和人才落戶支持政策
政策依據:《鼓勵各類人才扎根金壇就業創業政策》
資助標準:一是開辟人才落戶綠色通道,只要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或五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或員級及以上職稱)的各類人才,可申請落戶金壇。二是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為落戶金壇的各類人才發放購房補貼。對于在金壇城市規劃區內購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全日制大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給予8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購房補貼。
申報條件:
1.金壇戶籍滿1年,已婚的,配偶戶口也遷入金壇;
2.在金壇工作滿1年,并且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滿1年;
3.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間購房的;
4.所購商品房或二手房在城市規劃區內;
5.本人及其產權共有人承諾5年內房產不上市交易,5年內戶籍不遷出金壇。
四、其他支持政策
企業引進的優秀人才優先推薦申報常州市首席專家、常州市突出貢獻人才、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省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入選的給予相應配套資金獎勵。
申報時間
企業人才引進培養資助(獎勵)申報每年受理一次。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由用人單位統一將申報材料報區人社局,逾期不再受理。已申請資助還沒有發放滿三年的,需提供報備表申請撥付當年度資助。
申報材料
一人才引進專項資助申請
1.《常州市金壇區企業人才引進專項資助申請表》、《常州市金壇區企業人才引進專項資金使用承諾書》。
2.證明材料:申請人學歷學位證書(海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申請人身份證(或護照)。
3.專項資助資金一次申請,分三年撥付。
二在職培養專項資助申請
1.《常州市金壇區企業在職培養專項資助申請表》、《常州市金壇區人才引進專項資金使用承諾書》。
2.證明材料:申請人學位證書(海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申請人身份證(或護照)。
3.專項資助資金一次申請,分二年撥付。
三在職培養獎勵申請
1.《常州市金壇區企業在職培養獎勵申請表》。
2.證明材料: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申請人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單位聘用證書;職稱公布文件、評審表。
四企業在站博士后資助申請
1.《常州市金壇區企業在站博士后資助申請表》。
2.證明材料:申請人學歷學位證書、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聯合培養博士后研究人員協議書。
3.專項資助資金一次申請,分二年撥付。
五企業優秀人才評選表彰獎勵申請
1.《常州市金壇區企業優秀人才表彰獎勵申請表》
2.證明材料: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股權證明)、獲表彰文件、證書。
以上人才資助申報材料需提交紙質申請表一式三份,可以在中國金壇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區人社局信息公開目錄中下載(網址:)。證明材料一份,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現場審核后帶回,復印件作為申報資助存檔材料。
“企業優秀高技能人才”、“金沙名技師工作室”、“企業高技能人才培養試點企業”的獎勵和資助另行通知。
四、申報和審批程序
1.申報人備齊申報材料后報所在企業先審核并提出推薦意見。
2.企業審核后將申報表、承諾書、證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復印件)報區人社局初審。
3.區人社局初審后報區人才辦,經區人才辦主任會議研究確定后,向社會公示。
4.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區人社局會同區財政局做好專項資金撥款事宜。
五、其他事項
1.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人才開發專項資金使用承諾書規定做好專項資金發放工作。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未按協議要求服務滿三年的,用人單位要及時報區人社局人才開發科,并辦理專項資金退款手續。用人單位不得截留人才專項資金,對違反資金使用規定的除追回相應資金外,企業將被列入負面清單直至取消人才開發專項資金申請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用人單位在人才發生流動和申請撥付當年度專項資助時,須向區人社局人才開發科提交《常州市金壇區企業人才專項資金撥付報備表》,否則將暫停資金撥付。
3.引進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未按協議要求服務滿三年,中途離職、更換單位的不再享受金壇區企業人才引進資助的相關政策。
4.企業引進的各類人才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間,在金壇區城市規劃區內購買首套房的,按照《印發<關于鼓勵各類人才落戶的實施細則>等4個文件的通知》(壇人才發〔2018〕3號)文件精神給予購房補貼。
5.金壇區企業人才引進資助工作責任部門為金壇區人社局人才開發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地址:金壇區金壇大道150號(五樓507、508),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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