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操作指南(適用個人)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2年6月
編寫說明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樹牢“稅費皆重”理念,扎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按照稅務總局要求,持續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組織編寫了《上海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操作指南(適用個人)》(以下簡稱《繳費指南》)輔助繳費人網上辦理社保繳費業務,提高辦理效率,優化繳費體驗,著力打造個人掌上繳費新模式。
《繳費指南》主要介紹自然人繳費人通過上海市電子稅務局、隨申辦APP等多元化繳費渠道自主完成社會保險費繳納及辦理相關業務的操作方法。自然人繳費人包括靈活就業人員及城鄉居民。
《繳費指南》內容將根據系統升級優化和實際業務需要持續完善,不足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目錄
第一章電子稅務局
系統簡介
1.1.電子稅務局網頁版
1.2.電子稅務局app
1.3.錯誤提示
第二章第三方掌上辦理渠道
系統簡介
2.1.隨申辦APP
2.2.支付寶
2.3.微信
2.4.云閃付APP
2.5.錯誤提示
第三章線下辦理渠道
3.1.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簽訂委托扣款協議
3.2.代理銀行柜面簽訂委托扣款協議
3.3.線下繳費
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
第一章電子稅務局
系統簡介
以下介紹繳費人(個人)如何在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電子稅務局Web端(以下簡稱電子稅務局網頁版)、app端(以下簡稱電子稅務局app)內進行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簽訂、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及繳納、繳費證明的開具、下載等功能的操作方法,使繳費人無需再往返稅務機關辦理上述業務,減輕繳費人的辦費負擔,節約繳費人的辦費時間,更加方便、快捷的完成相關涉費業務操作。
1.1.電子稅務局網頁版
1.1.1.注冊及登錄(含密碼重置)
(1)業務概述
繳費人可通過訪問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門戶網站首頁,點擊【電子稅務局】,進入上海市電子稅務局登錄頁面。進入頁面后點擊“登錄”按鈕,選擇實名登錄即可進行各項操作。未注冊用戶訪問須先實名認證注冊。
溫馨提示:為保障繳費人更好的體驗,建議使用ie8以上版本、chrome谷歌或QQ瀏覽器等,若使用360瀏覽器建議切換到極速模式。
(2)操作步驟——新版
①用戶注冊
對于還沒有自然人賬號的,通過點擊“自然人業務”、“用戶注冊”進入注冊界面,可選擇“在線注冊”或“注冊碼注冊”,如下圖所示。
②用戶登錄
點擊“登錄”按鈕,進入登錄界面,點擊“自然人登錄”進入自然人登錄窗口,自然人可以使用密碼、左邊二維碼右邊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的方式進行登錄。如下圖所示。
③找回密碼
對于忘記自然人密碼的用戶,通過點擊“找回密碼”進入找回密碼界面,可通過“短信驗證”、“稅務app掃碼驗證”和“多源掃碼驗證”方式進行找回密碼,如下圖所示。
(3)操作步驟——舊版
①用戶注冊
點擊主界面“自然人登錄”按鈕下方的“用戶注冊”,便可進入新用戶注冊界面,可選擇“在線注冊”或“注冊碼注冊”,如下圖所示。
②用戶登錄
開通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平臺賬號后,繳費人可憑注冊的用戶名/手機號碼/身份證件號碼進行登錄。
溫馨提示:為保證賬戶安全,請繳費人操作完成后及時退出并定期修改密碼。若長時間無操作,當次登錄將失效。
③忘記密碼
對于忘記自然人密碼的用戶,通過點擊“忘記密碼”進入找回密碼界面,可通過“短信驗證”、“稅務app掃碼驗證”和“多源掃碼驗證”方式進行找回密碼,如下圖所示。
溫馨提示:若密保驗證方式均不可用,請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至本地辦稅服務廳修改相關信息。
1.1.2.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簽訂
(1)業務概述
為實現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繳費人在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內進行聯網實時扣費或批量扣款繳費,須先簽訂個人委托扣款協議。本流程適用于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繳費人簽訂個人委托扣款協議。
(2)操作步驟
①選擇相應功能模塊
登錄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后,在首頁界面【我要辦稅】模塊中選擇【社保費辦理】—【繳費協議簽訂】—【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簽訂】即可進入簽訂界面。
②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
進入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簽訂界面,繳費人信息由系統自動帶出,繳費人僅需填寫“銀行預留手機號碼”,選擇“開戶銀行名稱”,輸入“銀行賬號”后,點擊“下一步”即可生成《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
繳費人核對生成的《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信息無誤后,點擊“同意”,并驗證手機號后,委托扣款協議簽訂成功。
點擊“查看授權信息”,即可彈出【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界面,繳費人可自行選擇“下載授權書”或“打印授權書”。
1.1.3.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個人委托扣款協議撤銷
(1)業務概述
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繳費人提出停用或更換繳款賬號,須撤銷已簽訂的個人委托扣款協議。本流程適用于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繳費人撤銷個人委托扣款協議。
(2)操作步驟
①選擇相應功能模塊
進入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后,在首頁界面【我要辦稅】模塊中選擇【社保費辦理】—【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簽訂】即可進入已簽訂扣款協議的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界面。
②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撤銷
進入【城鄉居民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簽訂】界面后,系統自動顯示已簽訂的個人委托扣款協議信息,點擊“撤銷”按鈕,經系統驗證后,彈出“撤銷成功”界面,即撤銷成功。
溫馨提示:如需再次啟用繳款賬號,須重新簽訂個人委托扣款協議,操作步驟詳見“1.1.2.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簽訂”。
1.1.4.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模板下載
可以點擊協議簽訂初始頁面左下角的“《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下載模板,用于銀行網點線下簽約。
1.1.5.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繳費
(1)業務概述
參保靈活就業、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的繳費人可以在征收期限內的非自動扣款日,通過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一般情況靈活就業人員一月繳納一次,城鄉居民一年繳納一次。申報繳費時,系統自動帶出征收項目、費額,繳費人確認后即可進行繳費。個人完成參保登記后方可按期繳費。
(2)操作步驟
①選擇相應功能模塊
進入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后,在首頁界面“我要辦稅”模塊中選擇【社保費辦理】—【申報繳費】—【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繳費】即可進入申報繳費界面。
②社保費繳費
進入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申報界面。頁面提示辦理須知。
點擊“繼續辦理”,頁面提示該功能模塊適用人員范圍。點擊“確定”,進入身份信息填寫。
繳費人身份信息自動填寫,確認無誤后點擊“下一步”。
也可以點擊頁面下方的藍色“鏈接”,使用微信或支付寶掃碼繳費。
進入參保信息選擇界面,確認無誤后點擊“下一步”。
進入繳費信息提交界面,確認繳費金額后點擊“提交”。頁面左上角可以切換查看日常繳費和特殊繳費不同類型的應繳信息。
進入支付方式選擇界面,點擊“確定”后彈出支付頁面,在支付頁面完成繳費即可。
1.1.6.開具社保繳費證明
(1)業務概述
社保費繳費證明是稅務機關為證明繳費人已經繳納社保費而開具的紙質票證。本流程適用于在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內開具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個人完成參保登記后方可按期繳費。
(2)操作步驟
①選擇相應功能模塊
進入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后,在首頁界面【我要辦稅】模塊中選擇【社保費辦理】—【證明開具】—【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開具】。
系統提示該功能模塊適用人員范圍。點擊確定。
②查詢繳費明細
進入社保繳費證明開具界面后,繳費人選擇相應的費款所屬期和險種,點擊【查詢】后即可查詢出對應的繳費明細。如選擇的費款所屬期或險種涉及多個稅務征收機關,繳費人還需選擇相應的稅務征收機關。繳費人點擊【繳費證明申請】即可開具證明。
溫馨提示:點擊【繳費證明申請】后,平臺會自動跳轉至【社保繳費證明下載】界面,此時狀態顯示“制作中”,制作成功后界面會自動刷新(若未刷新,請稍作等待后再點擊“查詢”按鈕),當狀態顯示“制作成功”時,繳費人便可進行證明下載;如不慎退出,可以重新進入【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繳費證明開具】模塊;對于制作成功的繳費證明,繳費人點擊“下載”,選擇保存路徑,即可存儲在電腦內,下載后繳費人可自行打印、保存。
③證明查看
找到存儲路徑,打開下載后的社保費繳費證明(PDF格式)即可查看。
1.2.電子稅務局app
1.2.1.注冊及登錄
(1)業務概述
繳費人可下載安裝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客戶端,進入客戶端后點擊頁面右上方簡筆畫小人圖像,登錄或注冊個人賬戶。未注冊用戶須先實名認證注冊后方可登錄。
(2)操作步驟
①注冊
進入電子稅務局app后點擊頁面右上方簡筆畫小人圖像,點擊個人業務,點擊下方小字“新用戶注冊”,進入注冊頁面。
選擇認證模式:勾選“我已閱讀并同意《用戶服務協議》及《個人信息保護告知同意書》”,選擇一種方式進行注冊(一般選擇“通過多源認證平臺注冊”)。
校驗身份信息:輸入個人身份信息和驗證碼,點擊下一步。
填寫基本資料:輸入個人基本資料,短信驗證后,提交并完成注冊。
②登錄
進入電子稅務局app后,點擊頁面右上方簡筆畫小人圖像,點擊個人業務,輸入用戶名、密碼,獲取短信驗證碼后,點擊“登錄”按鈕。
1.2.2.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繳費
(1)業務概述
參保靈活就業、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的繳費人可以在征收期限內的非自動扣款日,通過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一般情況靈活就業人員一月繳納一次,城鄉居民一年繳納一次。申報繳費時,系統自動帶出征收項目、費額,繳費人確認后即可進行繳費。個人完成參保登記后方可按期繳費。
(2)操作步驟
①選擇相應功能模塊
登錄電子稅務局app后,點擊頁面下方【辦稅】,選擇頁面上方【申報繳稅】,點擊【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繳費】。
身份信息填寫:選擇“本人”,自動帶出本人身份信息;選擇“他人”,填寫姓名及證件信息。點擊“下一步”。
參保信息選擇:根據身份信息自動展示并勾選參保信息,點擊“下一步”。
繳費信息提交:根據參保信息自動展示勾選待繳費信息,點擊“提交”,選擇支付方式,點擊“確認繳費”,支付費款后即完成繳費。下圖為靈活就業人員繳費信息。
1.2.3.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簽訂和撤銷
(1)業務概述
為實現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繳費人在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內進行聯網實時扣費或批量扣款繳費,須先簽訂個人委托扣款協議。本流程適用于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繳費人簽訂個人委托扣款協議,或撤銷已簽訂的協議。撤銷舊協議后可以簽訂新的協議。
(2)操作步驟
①選擇相應功能模塊
登錄電子稅務局app后,點擊頁面下方【辦稅】,選擇頁面上方【申報繳稅】,點擊【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簽訂】。
②簽訂扣款協議
輸入銀行賬戶信息,點擊“下一步”。
App自動生成協議全文。閱讀全文后,滑動至協議最下方,點擊“同意”。
點擊“獲取短信驗證碼”,后臺發送短信至上一步填寫的銀行預留手機號。輸入驗證碼后點擊“確定”。如果驗證無誤,則授權成功。頁面提示“請在扣款期限內確認銀行賬戶余額充足,以便扣費”。
點擊“查看授權信息”、“查看授權書”,可以查看協議文書。
③撤銷扣款協議
點擊“撤銷”,根據提示可以撤銷扣款協議。
1.2.4.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開具
(1)業務概述
本流程適用于在電子稅務局移動端內開具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
(2)操作步驟
①選擇相應功能模塊
登錄電子稅務局app后,點擊頁面下方【辦稅】,選擇頁面上方【證明開具】,點擊【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開具】。
②開具繳費證明
app自動查詢當前賬戶下的已入庫繳費證明。(注:一般繳費3個工作日后費款入庫,可以查詢到證明。)
1.3.錯誤提示
電子稅務局app頁面顯示如下時,說明已長時間未操作,自動退出登錄,需要重新登錄。
第二章第三方掌上辦理渠道
系統簡介
繳費人可以在隨申辦市民云、支付寶、微信、云閃付等app辦理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社保費繳費和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簽訂或撤銷等業務。
業務概述
繳費:參保靈活就業、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的繳費人可以在征收期限內的非自動扣款日,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一般情況靈活就業人員一月繳納一次,城鄉居民一年繳納一次。申報繳費時,系統自動帶出征收項目、費額,繳費人確認后即可進行繳費。個人完成參保登記后方可按期繳費。
簽訂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為實現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繳費人在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內進行聯網實時扣費或批量扣款繳費,須先簽訂個人委托扣款協議。
2.1.隨申辦APP
2.1.1.繳費
(1)操作步驟
①選擇相應功能模塊
搜索并選擇【個人社保繳費】;或者點擊【更多】—【社會保障】—【個人社保繳費】。
②身份信息填寫
辦理對象選擇“本人”,默認帶出身份信息,點擊下一步。
辦理對象選擇“他人”,填寫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點擊下一步。
③參保信息選擇
系統自動查詢參保信息,選擇需繳納的社保費,點擊“下一步”,進入繳費信息提交界面。
④繳費信息提交
點擊“提交”,可以選擇云閃付、支付寶、微信繳納。
2.1.2.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簽訂、查看和撤銷
(1)操作步驟
①選擇相應功能模塊
搜索“委托扣款協議”,選擇【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簽訂】;或者點擊【更多】—【社會保障】—【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個人委托扣款協議簽訂】。
②協議簽訂
如您尚未簽訂委托扣款協議,進入模塊后,填寫您本人的開戶銀行信息并點擊“下一步”,可以簽訂委托扣款協議。
③協議查看
如您已簽訂委托扣款協議,進入模塊后,頁面展示協議信息。您可以點擊“查看授權書”查看文書內容。
④協議撤銷
如您已簽訂委托扣款協議,需要撤銷該協議,進入模塊后點擊“撤銷”,完成身份驗證后即可撤銷協議。后續您可以重新通過該模塊簽訂委托扣款協議。
2.1.3.隨申辦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社保費繳費證明開具
費款繳納后3個工作日可以開具繳費證明。
(1)操作步驟
①選擇相應功能模塊
搜索“繳費證明”,選擇【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開具】;或者點擊【更多】—【社會保障】—【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開具】。
②查詢
點擊“查詢”,選擇“開具本人證明”或“代開他人繳費證明”,選擇費款所屬期起止和險種,點擊“確定”。
③證明開具
點擊右下角“證明開具”,等待證明制作完成后點擊“查看”。
2.2.支付寶
2.2.1.繳費
(1)操作步驟
①選擇相應功能模塊
點擊【市民中心】—【社?!俊倦娮由绫?ā俊旧绫@U費】(完成身份驗證后進入繳費頁面)。
進入隨申辦身份認證頁面。
完成身份認證后進入【電子社??ā?。點擊【社保繳費】。
②身份信息填寫
辦理對象選擇“本人”,默認帶出身份信息,點擊“下一步”。
辦理對象選擇“他人”,填寫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點擊“下一步”。
③參保信息選擇
系統自動查詢參保信息,選擇需繳納的社保費,點擊“下一步”,進入繳費信息提交界面。
④繳費信息提交
核對金額無誤后,點擊“確認繳費”,選擇支付寶綁定的銀行卡支付。
2.3.微信
2.3.1.繳費
(1)操作步驟
①選擇相應功能模塊
關注左邊微信公眾號右邊“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點擊頁面下方功能欄【e點通】—【服務大廳】—【社保專區】—【個人社保繳費】。
說明:按此路徑進入工銀e繳費界面,繳費可以通過微信已綁定的銀行卡完成(不限于工商銀行賬戶),且支持他人銀行卡代繳。
②查詢參保信息
在證件號欄輸入繳費人身份證件號碼,在證件類型欄選擇證件類型(默認是居民身份證),在姓名欄輸入繳費人姓名,點擊“查詢”,系統查詢出已辦理參保的險種。
③查詢應繳信息
如您需繳納城鄉居民社保費,勾選需繳納的險種,點擊年份數字,選擇需繳費年度,點擊“查詢”。
如您需繳納靈活就業人員按月正常應繳費款,默認勾選特殊繳費類別為“否”,默認全選需繳納的兩個險種,點擊“繳費期間起”,滾動選擇所屬年月;點擊“繳費期間止”,滾動選擇所屬年月,點擊“查詢”。
如您需辦理特殊繳費,“是否特殊繳費”選擇“是”,繳費期間起止選擇當月,點擊“查詢”。
對城鄉居民繳費年度的說明: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一般繳納當年度社保費,例如在2022年即選擇2022。如果您需補繳以往年度,點擊年份數字后,滾動至最后,選擇“補繳”。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般在每年四季度開始的集中繳費期繳納次年度的社保費,或者新符合參保條件辦理參保登記后繳納當年度社保費。
對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期間起止的說明:
a.正常繳費(按月定期繳納)
選擇繳費期間起止為上月。例如2021年12月繳費時選擇2021年11月起至2021年11月止,是否特殊繳費選擇“否”。
b.特殊繳費(非按月定期繳納)
選擇費款所屬期起止為當月。例如2021年12月繳費時選擇2021年12月起至2021年12月止,是否特殊繳費選擇“是”。
④繳費
核對金額無誤后,點擊“立即繳費”,選擇微信綁定的銀行卡支付。
2.4.云閃付APP
2.4.1.繳費
(1)操作步驟
①選擇相應功能模塊
注冊登錄云閃付APP,點擊【城市服務】—【社保繳費】。
②查詢參保信息
選擇需繳納的社保費類型,系統自動查詢本人參保信息,核對無誤后,滑動選擇是否特殊繳費(默認為“否”),點擊“查詢”。
③查詢應繳信息
系統自動查詢本人繳費信息,核對無誤后點擊“確認”。
④繳費
核對金額無誤后,點擊“去繳費”,完成繳費。
2.5.錯誤提示
2.5.1.錯誤提示(隨申辦APP和支付寶小程序)
①未辦理參保登記或已申請參保未審批通過
在填寫身份信息后點擊“下一步”,系統提示“繳費人不屬于靈活就業或城鄉居民身份的參保人員”。
②已繳納費款或當年(月)沒有應繳納的費款
繳費人已參保,但系統提示“未查詢到有效信息”,可能原因有①當期沒有應繳納的費款②已通過自動扣款、自行繳費等方式繳納③對于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已過登記繳費有效期,需重新辦理參保登記;對于靈活就業人員,已過每月繳費期限(一般每月24日),需在當月月底前至參保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補繳,在申請后的下下月補繳費款。
2.5.2.錯誤提示(左邊微信公眾號右邊)
①辦理參保登記或已申請參保未審批通過
在填寫身份信息后點擊“下一步”,系統提示“無有效的參保登記信息”。
②已繳納費款或當年(月)沒有應繳納的費款
繳費人已參保,但系統提示“不存在未申報的待繳費信息”,可能原因有①當期沒有應繳納的費款②已通過自動扣款、自行繳費等方式繳納③對于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已過登記繳費有效期,需重新辦理參保登記;對于靈活就業人員,已過每月繳費期限(一般每月24日),需在當月月底前至參保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補繳,在申請后的下下月補繳費款。
第三章線下辦理渠道
3.1.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簽訂委托扣款協議
您可帶繳費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卡就近至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窗口人員發放《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并采集個人授權的銀行卡信息,同步簽訂委托扣款協議。
3.2.代理銀行柜面簽訂委托扣款協議
您可持《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文書模板見附件)、繳費人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卡,至開戶銀行營業網點柜面簽訂委托扣款協議。
3.3.線下繳費
線下繳費需要知曉準確的繳費人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支持刷卡、支付寶、微信和現金繳納。靈活就業繳費人就近至辦稅服務廳繳納,城鄉居民繳費人就近至辦稅服務廳或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繳納。
附件:
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
本人(有效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自愿授權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以下簡稱“上海市稅務局”)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從本人銀行賬戶(銀行:,賬號:)(以下簡稱“授權賬戶”)扣繳本人社會保險費,上海市稅務局在每次扣繳前無需征求本人意見。
一、扣繳規則
(一)上海市稅務局通過聯網系統對授權人提供的證件號碼、本人借記卡(I類賬戶)賬號及戶名進行校驗,對校驗通過且授權人參保登記有效的,可委托承辦銀行扣繳其所需要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二)授權人應在扣繳期限前及時將需要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足額存入授權賬戶內。
(三)上海市稅務局定期(逢國定節假日順延)委托承辦銀行進行扣繳,在扣繳期限內循環扣繳直至成功為止。
(四)以下情形授權人可攜帶有效證件及本授權書至本市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上海市電子稅務局、本市各辦稅服務廳、開戶銀行網點辦理相關手續:一是授權人終止本授權書;二是授權人調整授權賬戶;三是授權賬戶遺失或過期重新更換新賬號。
(五)本授權書在授權人繳費期內均有效,當授權人終止參保關系,本授權書自行終止。
二、授權聲明
本授權書中指定的銀行賬戶為本人所有,本人對提供的銀行賬戶信息的合法、真實、有效性承擔責任。因本人提供的賬戶信息錯誤而導致誤扣、錯扣等,其責任由本人承擔;因賬戶內無足夠資金余額或其他本人原因導致上海市稅務局無法按時足額扣繳所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其責任由本人承擔。
本授權書需由本人簽署并辦理參保登記成功后生效。
授權人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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