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有來蘇就業意愿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后可申請辦理落戶:
(一)在國(境)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并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以上人員;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以上人員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5周歲,碩士研究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本科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
【申請材料及要求】
一、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稱材料
(一)依學歷、學位條件申請人員提交:
1.國內學歷提交:學歷證書、教育部高等院校學生信息網注冊打印的在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填寫“在線驗證碼”,無注冊備案信息的應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并填寫“報告編號”。
2.國內學位提交:學位證書、教育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網出具的《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并填寫學位證書編號。
3.留學人員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國外或中外合作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網站打印頁面,填寫認證書編號。
(二)依職稱條件申請人員提交:
《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或批文、考試合格登記表。
二、人事檔案材料
具有大中專及以上學歷、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前參加工作及已建立人事檔案的,應當在申請人才落戶的同時申請檔案轉入受理機構保管,在我市國企等有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就業人員,按個人申請辦理時,檔案可由單位保管。人事檔案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如實反映存檔人員基本情況。
三、戶籍及婚姻材料
①擬在自有房產落戶的,需提交本人及隨遷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關系證明、所購買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②擬投靠直系親屬的,需提交投靠雙方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③擬在人才集體戶落戶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④婚姻狀況材料。已婚人員需提交結婚證,離異人員需提交離婚證(附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等;未成年子女隨遷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非婚生育或離異人員子女隨遷,直接撫養人需提交經公證處公證的子女撫養權協議書或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等;屬失業未婚子女隨遷的,需提交失業未婚的書面承諾書。
四、誠信承諾、公示反饋及其他材料
申請人應提交《蘇州市先落戶后就業申報人個人承諾書》。
經審核檔案,缺少關鍵檔案材料的,本人應作出書面知情說明并提交《承諾補充檔案材料書》。
【服務流程】
一、預審
(一)提交預申請
1.登錄:申請人注冊/登陸江蘇省人社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官網(網址:推薦使用谷歌瀏覽器)-蘇州-個人辦事-人才人事-蘇州人才落戶申報平臺。
2.填報個人申請信息:
(1)填報相關信息快速測評人才落戶條件
(2)按系統提示逐項如實填報申請信息
3.上傳申請材料:按系統提示逐項上傳清晰、真實、有效的申請材料。材料包括: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材料,戶籍及婚姻材料,誠信承諾材料等(可參照材料模板)。
(二)預審
受理機構工作人員原則上自收到預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比對等方式,完成對預申請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對工作,并反饋預審結果。其中:對以專業技術職稱條件申請的材料,由全市各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部門辦理材料審核手續,審核通過后,受理機構工作人員再對申請材料進行預審。
(三)轉檔
申請人才落戶時人事檔案需轉入受理機構的,應同時申請轉檔手續。在預審通過后,個人可登錄江蘇省人社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官網-個人中心-我的辦件-查看辦件詳情中自助打印含有電子章的《調檔函》,由本人憑《調檔函》到原檔案保管機構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并通過機要通信的方式進行轉遞,嚴禁個人自帶檔案轉遞。
[自助打印《調檔函》前,請與原檔案保管機構聯系,如對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可攜帶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前往各受理機構開具《調檔函》]。
二、公示、審檔
(一)公示
經預審,申報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在江蘇省人社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可登錄網辦大廳“公示公告”-“人才落戶公示”處查看)。
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受理機構自接到舉報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調查核實,并告知核實結果。
(二)審檔
1.在我市國企等有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就業人員,按個人申請辦理時,可由單位負責檔案審核工作,并向受理機構提交《蘇州市人才落戶人事檔案情況核實表》;
2.個人檔案轉入受理機構后,經審核缺少非關鍵性檔案材料的,由受理機構出具《蘇州市人才落戶缺少檔案材料告知書》,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對以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作為申請條件的,檔案里反映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的材料應當齊全、真實、有效。
三、材料提交
除預申請時已提交的合規材料外,應按要求和預審告知提交以下材料:
(一)符合條件并且同意辦理戶口一站式遷移的人員:
1.江蘇省內戶口遷入的,上傳《電子準遷證申請書》;
2.江蘇省外長三角區域(上海、浙江、安徽)家庭戶遷入的,
上傳《長三角區域跨省戶口網上遷移電子準遷證申請表》《長三角區域跨省戶口網上遷移告知單》。
(二)檔案審核時缺少非關鍵性檔案材料的,本人應作出書面知情說明并提交《承諾補充檔案材料書》。
(三)補正的其他材料
四、申請受理
受理機構自收到申請材料3個工作日內確定受理或不受理。對符合落戶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的進入審核流程。
對不符合落戶條件的或存在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蘇州市公安局《關于印發<關于落實蘇州市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操作細則>的通知》(蘇人?!?020〕7號)(以下簡稱《細則》)第三條第四款不予受理情形之一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
五、審核
材料齊全的,受理機構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組織審核和審批。經初審、復核,符合落戶條件的,簽發《蘇州市人才落戶登記表》,并轉遞至擬落戶地公安機關。
對存在《細則》第三條第五款審核不予通過情形之一的,審核不予通過,并由受理機構反饋信息,說明理由。
六、戶籍遷移
擬落戶人員根據公安機關的告知和《細則》第三條第六款的要求辦理戶口遷移和落戶手續。
注:申請人登錄江蘇省人社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官網后,可在“個人中心”-“我的辦件”-“查看進度”中查看辦理進度。
【服務時限】預審:原則上3個工作日;公示:5個工作日;到檔后受理:3個工作日;審核:5個工作日
【服務機構及聯系方式】
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0512-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0512-
常熟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0512-/
太倉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0512-
昆山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0512-
蘇州市吳江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0512-/
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0512-/
蘇州市相城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0512-//
蘇州市姑蘇區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0512--3/
蘇州工業園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0512--3
蘇州高新區(虎丘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中心: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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