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9-0300:00:00瀏覽次數:次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海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和《奉賢區“十二五”人才發展規劃》,在全區范圍內進一步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社會氛圍,著力解決人才“住房難”問題,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申請單位條件
申請人才購房補貼以用人單位為主體,申請單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區所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益性事業單位,名單由區人社局會同區教育局、區衛計委、區文廣局等部門確定;
2.在奉賢注冊且年納稅額在1500萬元以上的實體性企業,名單由區經委提供并排序;
3.在奉賢注冊且納稅、成長性較好的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名單由區科委提供并排序。
二、申請人才條件
1.以下四類人才符合申請條件:
第一類人才:在符合上述第1條申請單位條件的用人單位中工作,且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力或獲得過國家級以上獎勵的特殊高端人才,如兩院院士、中央“千人計劃”人才、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才、知名藝術家、文化名人等。
第二類人才:在符合上述第1、2、3條申請單位條件的用人單位中工作,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且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
第三類人才:在符合上述第1、2、3條申請單位條件的用人單位中工作,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人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
第四類人才:在符合上述第1條申請單位條件的用人單位中工作,且工作崗位為緊缺急需崗位的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才。
2.申請人需持有本市常住戶口或上海市居住證,必須為所在單位的業務骨干,且與該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并能提供連續6個月的社保繳費記錄。
3.第一、二、三類人才在申請時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購房政策且在奉賢區首次購房,第四類人才無需購房即可申請。
三、補貼標準和程序
1.第一類人才:對該類人才在奉賢購房的,給予一次性貨幣補貼,補貼金額由區人才激勵政策工作領導小組實行“一事一議”討論確定。
第二類人才:對該類人才在奉賢購房的,給予一次性貨幣補貼人民幣60萬元。
第三類人才:對該類人才在奉賢購房的,給予一次性貨幣補貼人民幣40萬元。
第四類人才:對該類人才在奉賢工作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才給予一次性貨幣補貼10萬元,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才給予一次性貨幣補貼6萬元。
2.對在第2、3條申請單位條件的用人單位中工作的人才,由用人單位按補貼金額實行1:1配套,上述人才獲得的補貼金額指包含用人單位配套補貼資金在內的總金額。
3.本政策實行配額制和輪候制。符合申請條件但未列入本年配額的人才可輪候至下一年度繼續向各主管部門、鎮(社區、開發區)提出申請。
四、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