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上海新政解讀
第一部分《社會保險法》基本思想
1、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上海從1986年開始國有企業社會統籌)
2、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費用
(上海從1993年開始實施養老保險)
3、養老保險待遇與個人貢獻掛鉤
(養老金與繳納基數掛鉤)
4、養老金待遇與社會經濟水平相適應(養老金與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率結合)養老是社會資源再分配的過程。93年開始養老金每年在增加,2005年12月上海市平均養老金988元,2010年12月開始最新調整為2017元。
第二部分國家社保制度的新變化及亮點
一、社會保險實現廣覆蓋
1.《社會保險法》確立
2.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框架
3.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4.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