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人在上海怎樣交社保?
社保的繳納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單位代繳;另一種是靈活就醫自己繳納。
1、單位代繳:即單位與個人共同繳費,這樣,單位繳納一部分,個人交納一部分,按照個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資收入,按一定比例繳納。個人部分將按照個人的上年月平工資8%交納養老保險,2%交納醫療保險,0.5-1%交納失業保險。
2、個人以自由職業者身份交納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當地有差異),按一定比例交納,各地規定不同,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一般養老保險在18—28%的比例繳費,醫療保險一般按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6--10%繳費。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于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一般以最低檔居多。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二、按照過渡辦法交費的外來從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和比例怎樣確定?
1、繳費基數
按照過渡辦法繳費的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繳費基數實行5年過渡,具體辦法為:
(1)2011年度(發文之日至次年3月)個人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2)2012年度(當年4月至次年3月,下同)個人繳費基數為45%;2013年度個人繳費基數為50%;
(3)2014年度個人繳費基數為55%;
(4)2015年度起個人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2、繳費比例
(1)從2013年10月起,按照過渡辦法繳費的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繳費比例為: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共計繳費基數的36.5%。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27.5%,分別為養老21%,醫療6%,工傷0.5%;個人繳費比例為9%,分別為養老8%,醫療1%。
(2)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經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按上海市醫?,F行規定參保繳費(繳費比例13%),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