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二套房認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反映實際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依據。具體的這些政策有什么調整,今天小編為你整理了有關信息,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上海二套個人貸款發放對象應滿足以下要求: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首套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上海市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
對于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通知》明確:以借款人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反映實際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依據。
根據統計部門公布的數據,去年上海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34平方米。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超過34平方米,再次貸款購房,即認定為非改善型二套住房。
上述《通知》還規定,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規定購買上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