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
1.本人居住證辦理于2013年1月20日,社保與個稅早于該時間。請問一網通登陸預審時間是必須2020年1月20日之后,還是可以提前上傳資料預審?謝謝各位!
2.此前稅單有兩家公司同時交稅,已合并過,是否需要再寫情況說明?
3.每月有一兩百塊企業年金,是否需寫情況說明?
4。每月按上限繳納補充公積金,是否需寫情況說明?
謝謝!
各位前輩:
1.本人居住證辦理于2013年1月20日,社保與個稅早于該時間。請問一網通登陸預審時間是必須2020年1月20日之后,還是可以提前上傳資料預審?謝謝各位!
2.此前稅單有兩家公司同時交稅,已合并過,是否需要再寫情況說明?
3.每月有一兩百塊企業年金,是否需寫情況說明?
4。每月按上限繳納補充公積金,是否需寫情況說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