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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但是已經生育的女性,辦理生育津貼是不需要結婚證這些前置材料的。官方的這一權威回復,瞬間沖上熱搜。
昨天(8月1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就《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舉行新聞發布會。會上,國家醫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劉娟表示,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險的繳費責任,國家層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沒有門檻的。
近年來,單身女性爭取生育保險案例頻頻成為社會關注的議題。旨在保護所有女性生育期健康安全的“生育保險制度”,此前卻已多次將未婚媽媽擋在制度門外。
2017年,上海單身媽媽張萌提起“國內未婚生育申領生育保險金第一案”訴訟;不久前,也曾出現過未婚媽媽訴地方衛健委的案例。個案背后,限制單身女性申領生育保險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當前生育政策等問題也不斷引發追問和討論。
近年來,國家生育政策放開,很多地方都已經關注到單身女性生育權利保障的問題。國家醫保局的最新表態不單單是為鼓勵生育的應時之舉,也并不是說社會在鼓勵單身生育,而是尊重女性生育權的獨立性,尊重每位媽媽的選擇。這既有利于釋放更廣泛群體的生育意愿,體現生育保障制度的初衷,更展現出社會文明的溫度,釋放出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善意與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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