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轉戶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雖然很多,但是審核的重點一直都是社保的明細和個稅單。
局長的很多文章里也介紹過居轉戶的核心硬指標就是個稅和社保繳納得是否達到可以落戶的標準,不同的申請通道對申請人的社保和個稅的繳納要求也不同,具體的標準可以找局長以前的文章來看。
今天局長要講的是人才中心審核申請人的個稅時,從個稅單中能審出來的一些常見問題。
1、是否偷稅漏稅,報稅收入是否合理
上海居轉戶辦法中有一條很明確的申請條件: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很多偷稅漏稅的情況從稅單中就可以直接看出來,比如:
報稅收入與社會上同類崗位、同級職稱收入水平明顯不相符;同一時間多個公司同時申報工資收入所得稅等等。
2、個稅申報與社保繳納基數是否匹配
申請人的社保繳費基數應該與上一年度報過稅的月度平均工資合理對應。
如果社保交的高,個稅交得少,說明可能存在偷稅漏稅情況,或者為了達到落戶社保要求強行提高社?;鶖?。
如果個稅交得多,社保交得少,說明可能存在未按規范要求繳納社保的情況。
3、是否有兼職工作
從稅單中的工資薪金收入、勞務報酬收入、股票分紅收入等可以看出申請人是否有正職工作之外的兼職工作。
兼職工作的收入,除了要正規報稅不能偷稅漏稅之外,正職工作單位還需要出具知曉并同意申請人兼職的證明。
4、是否可能存在上海與外地同時繳納社保的情況
2019年稅法改革開始,稅單中可以查詢到申請人全國的報稅情況。2018年之前只查上海的稅單,2019年開始的稅單中則會顯示全國報稅的情況。
兩地同時繳納社保屬于重復用工,是違法行為,查實之后可能會被直接拒絕落戶申請。
如果申請人在外地有工資收入報稅,雖然可以解釋為在外地有兼職工作,但是也會被打上疑似外地重復繳納社保的嫌疑,成為重點審核對象。
2019年的稅法改革之后,其實稅單中不止有外地工資收入報稅,最近局長還聽說過由于稅單中有蘇州的房產稅記錄,而被查實在蘇州重復繳納社保,被拒絕落戶的案例。
對于重復社保被拒絕落戶的情況,同學們有興趣的話局長可以單開一堂課來講。
本文由身份規劃局原創,關注局長,帶你規劃你的魔都人生與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