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上海工作并繳納社保的人,同時在外地因為買房,落戶,或者考慮將來可能在那養老等等原因也有一份社保。這個對將來領退休金和申辦上海落戶有什么影響?
首先,社保分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前者屬于有工作單位的職工繳納的社保,具有強制性,就是我們常說的“五險”,逐月繳納,累計滿十五年可以辦理退休;后者屬于沒有工作單位而自愿繳納的,只有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一般只能在戶籍地辦理,也要滿十五年才行。職工社保無論在養老金水平還是醫保報銷比例上都比居民社保要更具優勢。
無論如何,重復參保本身是沒有意義的。無論幾個地方繳納社保,最終只能選擇一個養老保險賬戶辦理退休,也只能領取一份退休金。其他重復繳納的養老保險只能辦理退保,如果繳納的是職工社保,退保主要是針對個人賬戶金額。同理,醫療保險也同樣不能重復報銷。
從退休角度講。要累計交滿15年并到退休年齡才能領取養老金,但是各地重復繳納的時間并不能重復累計,比如在上海和老家同時繳納了5年,繳納年限依然是5年,不能算作10年。如果在上海能累計交滿10年社保,即使最后不是上海戶口,也可以在上海辦理退休。因為退休金的計算公式里跟養老金領取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有關,所以在上海辦理退休相對一般二三線城市來說,退休金金額會更高。既然已經在上海工作并繳納了職工社保,建議能累計滿10年,同時如果沒有其他原因,沒必要在外地再重復繳納社保。
從落戶角度講。如果外地重復繳納的社保是職工社保,不但屬于重復參保,還屬于重復用工,屬于違反勞動法的行為。一個勞動者同時期內,只能跟一家工作單位建立正式勞動關系,并由這家單位為自己發工資,繳納職工社保,申報“工資薪金所得”個稅。如果在上海繳納社保期間,外地同時出現職工社?;蛘吖べY薪金所得個稅,輕則扣除這段時間,不算在有效落戶時間累計范圍,并需提供情況說明;重則有掛靠上海社保騙取戶口嫌疑,直接拒絕申辦落戶。如果外地重復繳納的社保屬于在戶籍地辦理的居民社保,因為這種社保不綁定勞動關系,所以對辦理上海落戶沒有影響,只是屬于重復參考,前面已經說了,重復參保沒有任何意義,屬于一種浪費。
綜上,重復繳納社保,對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沒有任何好處,重復繳納的賬戶只能退保且只能退一部分。如果重復繳納的是職工社保,那么對辦理上海落戶影響非常大,如果你現在還在重復繳納,建議把外地社保盡快停掉。
最后,有人可能會問,既然不是上海戶口,只要在上海繳納社保滿十年,全國累計滿十五年,也能在上海辦退休和領取養老金,那么上海戶口還有什么意義呢?是這樣,沒有上海戶口其實并不影響在上海的基本生活,只是有了戶口在買房,子女教育等很多方面享有更高權益。另外,對一些人來說,戶口代表一種身份歸屬,所以在精神層面具有一定不可替代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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