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梯工程傳來佳音!上海市公積金中心今天介紹,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同意,自明天起對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做出三大惠民調整。
放寬提取條件。取消關于提取申請人應當“在本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無其他生效中的提取業務”的限制條件,調整為“提取申請人為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應當符合當前貸款無逾期的條件”。
調整后,職工在本市有未逾期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委托中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業務或者其他生效中的提取業務,但住房公積金賬戶仍有余額的,可以申請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后,賬戶余額充足的,也不影響其在本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或者支付房租等其他業務。
增加提取頻次。將業主家庭自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項目正式施工之日起五年內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頻次由“一次性”調整為“一次性或者多次”,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業主分攤的電梯建設費用。
調整后,業主家庭因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導致提取住房公積金低于加裝電梯分攤費用的,可以在五年內繼續申請提取此后繳交的住房公積金,支持業主家庭能夠按照業主分攤的建設費用足額提取住房公積金,進一步緩解業主家庭支付加裝電梯建設費用的經濟壓力。
簡化提取材料。取消職工申請提取時需提供業主家庭加裝電梯分攤費用實際支付憑證的材料要求。簡化提取材料后,加裝電梯項目正式開工的,業主家庭可根據加裝電梯(費用分攤)協議提取住房公積金,最大限度盡早實現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加裝電梯資金籌措的支持。此外,業主家庭首次提取后,需要就該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中個人所需支付的建設費用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免于提交加裝電梯(費用分攤)協議。
近年來,老舊小區居民對于加裝電梯的呼聲越來越強烈,各類惠民政策也緊緊跟上。據了解,上海自2020年2月起開始實施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獲得廣泛認可。下一步,市公積金中心將繼續助力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民心工程”,使住房公積金在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改善市民居住條件上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作者:史博臻
編輯:薄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