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職工申請辦理流程圖采訪對象供圖
新民晚報訊(記者楊玉紅)職工在浙江或江蘇交的住房公積金,也可以提取支付上海房屋的租賃費。剛剛,“上海公積金”官微發布最新消息,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以下簡稱“一體化示范區”)將創新試點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異地房屋租賃費。
為貫徹落實長三角一體化國家發展戰略,進一步提升區域一體化發展服務水平,服務長三角區域內人才流動、產業發展,支持職工租房需求,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行委員會、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試點異地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
《通知》明確,試點區域為上海市青浦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職工及配偶(以下統稱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用于支付異地房屋租賃費用:申請人符合住房公積金繳存城市租賃提取條件;申請人任意一方在一體化示范區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申請人在房屋租賃城市無自有住房,且在一體化示范區內跨區域租賃住房。一體化示范區異地租賃提取方式和額度參照繳存城市提取方式和額度執行。
辦理流程上,申請人向繳存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繳存地公積金管理機構受理后,依托住房公積金“跨省通辦”工作機制向租賃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核實申請人家庭(含單身家庭)房屋狀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情況等信息。租賃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核實情況后將信息反饋給繳存地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通過的,提取資金按規定轉賬到申請人本人賬戶。
上海、蘇州、嘉興三地住房公積金中心根據《通知》制定具體操作辦法或者業務指南,推進跨區域、跨部門信息協查,為職工提供方便服務。具體業務辦理可查詢三地住房公積金官網或撥打當地住房公積金熱線咨詢(上海、蘇州咨詢電話:,嘉興咨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