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滬打工,交了五險一金,有沒有必要老家繼續繳納新農合呢?
這個問題很多農村戶口的外地人都非常關心,小編就著重給大家普及一下~
對于進城務工人員來講,在城里面打工,如果是進公司或者工廠,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按時足額繳納“五險一金”等保障費用。一方面,是農村必須繳納的新農合費用,一方面是用人單位必須繳納的社保費用,為了不違反規定,許多人是兩頭都交。
我們在企業繳納的五險一金是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種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而新農合又叫做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這兩種保險是互斥的,如果繳納了城鎮工基本醫療保險就不要繳納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因為我們享受醫保待遇時,只能享受一種。不能跟商業保險一樣,報銷完一種醫療保險后,將余額跑到另一個保險進行再度報銷。
隨著物價上漲和經濟發展,保險新政策的不斷推出,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交費錢數是越來越高了。2018年的繳費錢數是不低于220元,青島市已經達到了355元。
所以,同時繳納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職工醫保不是很合算。
沒有就業的孩子,沒有醫保的老人,一定要繳納居民醫療保險。一旦發生意外,至少有個保障,像少年兒童還有意外門診報銷。
老生常談,如果有不懂的下方評論,記得關注!本賬號還是主要以上海居住證積分、居轉戶問題給大家發文章,但是很多人提到新農合的問題~現在給大家講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