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給女性職工因生育暫停工作,給予的生活費用,只要繳納生育保險達到一定條件就能夠領取。但是對于領取條件,很多地區提出要提供結婚證等條件才可以,這就讓未婚但是已育女性職工領取不了。
針對這一情況,國家醫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劉娟在發布會上表示:未婚已育女性辦理生育津貼不需要結婚證等材料。
那么,未婚已育女性辦生育津貼,真的不需結婚證?
大家知道生孩子需要提前辦理準生證,而辦理準生證,或者辦理生育服務單、生育單等,確實需要提供結婚證。
北京:可以通過在線辦理生育登記,也可以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到所屬社區、街道或鄉人民政府辦理。
上海:生育服務證需要提供雙方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
從北京、上海兩地來說,未婚已育女性辦生育津貼不需結婚證是不成立的。而大多數地區也同樣,雖然沒有明確禁止,但是申領生育津貼,需要提交的資料中,大多與結婚證掛鉤。
所以,明明國家都沒有限制,只要正常繳納生育保險,不論是否結婚,符合條件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貼,為何地方就不能一視同仁,反而設定“門檻”?這與鼓勵生育豈不是背道相馳?對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