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居轉戶政策從2009年開始延續至今,基本的申請條件并沒有發生過太大變化。
隨著上?!耙痪W通辦”系統的逐步完善,居轉戶相關的各個業務部門之間的數據互通也越來越便利,以往需要申請人自己準備提交的申請材料也越來越少。
人才中心、人社局對落戶申請的很多內容審核,也只需要在相關部門的內部系統之間進行數據的交互和比對即可完成。
今天局長就來給大家盤點一下,那些曾經讓申請人準備得焦頭爛額的落戶申請材料,目前還有哪些要自己準備的。
一、下面這些材料現在已經不再需要自己準備:
1、無犯罪記錄證明、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這兩項曾經是最難最麻煩的證明,目前都已經改成了提交個人承諾即可。
有沒有犯罪記錄,其實公安系統一查就知道,個人提交這個證明的意義不大。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去年還需要申請人到戶籍地和上海居住地開各開一份,今年開始已經不再要求提供。
不過如果是2016年之前生的二孩,雖然人社局已經不要證明,但是到派出所辦準遷證的時候派出所還是需要縣級以上計生部門的相關證明的。
2、居住證辦理年限證明
2013年之前的人才引進居住證和2013年之后辦理的長期居住證,在人社局系統中都可以直接查到,無需提交任何證明。
事實上在提交居轉戶申請材料時,當時有效的居住證本身都不需要提交。
唯一例外的是,在2013年之前,某些區曾經試行過就業類的長期居住證,這一類居住證在人社局的系統中是查不到的,只在公安局的居住證系統中有記錄,一般不計入有效居住證時間。
如果申請人能提供公安局給出的就業類居住證辦理證明,某些區也可以承認是有效的居住證時間。
3、社保繳納證明
社保繳納數據本來就是人社局自己管理的數據,申請落戶時也不需要申請人自己提交。
去年的時間如果申請人想查詢自己的社保繳費情況還需要去社保中心柜臺查詢,今年開始在人社局的“上海人社APP”上已經可以查詢到2011年開始的社保繳費明細。
二、接下來的還需要部分提供的申請材料
1、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
2018年及之前的稅單不需要申請人提供,一網通辦落戶審核的后臺可以直接查詢到。
2019年個稅改革之后的稅單需要申請人提供兩份材料,一個是個稅系統上打印的完稅證明,另一個是工作單位提供在“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上的報稅記錄截屏,完稅證明上的記錄要與扣繳客戶端上截圖的記錄一一對應。
2、分公司納稅、為員工繳納社保證明
這項證明只針對外地公司在上海的非法人分公司,沒有在上海交稅的分公司是沒有資格為員工申請落戶的。
3、外地最后一家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
這項證明只針對來上海之前在外地公司工作過的人,嚴格來說這并不算居住證的申請材料,只是在檔案核實階段在檔案中必須有的一份材料,檔案中缺少這份材料的才需要補交。
三、最后是目前還需要申請準備的申請材料
1、個人的相關證件類
這一類非常簡單,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小孩的出生證、房產證等等,按要求提供即可。
2、工作單位相關證明
落戶申請表、勞動合同、單位的申請公函等等這些需要公司蓋章的申請材料,也比較簡單。
3、個人承諾
前面提到的無犯罪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承諾等,打印出來簽字即可。
一網通辦系統建設的越完善,需要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就越少。這既簡化了申請人的準備工作,也節省了審核人員的審核時間,更重要的是,想憑借假材料蒙混過關的可能性也越來越低。
本文由身份規劃局原創,關注局長,帶你規劃你的魔都人生與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