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最近連續收到好幾位同學提出的類似的問題:我在北京/廣州/老家有社保,如何在繼續交外地社保(為了購房資格)的情況下申請上海戶口?
最初收到這類問題的時候,局長是很無語的,雖然從去年開始,上海戶口的申請條件和落戶名額指標確實都在放水。
但是,沒想到上海戶口“容易”拿這件事已經這么快名聲在外了,不在上海工作的朋友們也已經紛紛開始打上海戶口的主意。
同樣的問題被問的次數多了,今天局長決定開啟一個新的系統:《上海落戶十大怪題》,不定期更新。
今天就來詳細解說一下這個系列的第一個無厘頭的問題:在外地有交社保的情況下,如何申請上海戶口?
先說結論,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很簡單:
1、在繳納外地交社保的同時,又可以申請上海戶口的通道,不存在;
2、基于上一條,那么在有外地交社保的情況下想申請上海的方法也就很簡單了,先把外地社保停掉。
有人可能會覺得局長的回答是在開玩笑,不過在局長看來,是問這個問題的人先開的玩笑。
具體來說,這個問題其實涉及到這幾個知識點:
1、兩地重復社保是違法行為
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前提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在同一個時間內只能簽訂一份勞動合同,與不同的單位同時簽訂多份勞動合同本身就是違反勞動法的。
兩地重復社保,本身在落戶審核過程中就是屬于一個可大可小的問題,最嚴重的后果就是會被上海拒絕落戶,具體可以看局長以前寫過的詳解文章。
2、不需要在上海交社保就可以申請落戶上海的通道有哪些
有同學問:既然兩地重復社保是違法,那我在外地交社保的同時,找一個不需要上海社保的道申請不就可以了嗎?
這個思路確實很清晰,不過很遺憾,雖然確實存在不需要上海社保就能落戶上海的申請通道,但是這些通道都不允許申請人在外地有社保。
再來回顧一下局長經常講的上海落戶的基礎知識,上海道主要包括引進類和投靠類兩大類。
引進類落戶是由人社局審批,都是由申請人的工作單位向人社局提出申請,必須有上海社保。人才引進的配偶隨遷,配偶可以沒有上海社保,但是要求外地無業。
投靠類落戶是由公安局審批,主要是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和夫妻投靠這兩類。
子女投靠父母的前提條件是子女未滿16周歲或者高中在讀,不可能有社保;夫妻投靠的前提是投靠方在外地無業或者退休,也就是說外地必須沒有社保(上海社??梢杂校?。
綜合以上兩個知識點,最后的結論就是:在有交外地交社保的情況下想申請上海戶口,那么請先把外地社保停掉,落戶之后再回去交。別想著兩邊便宜同時占這種好事。
多說一句,在外地有社保不能申請上海戶口,和人不在上海怎么申請上海戶口,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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