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出國留學的“歸國潮”趨勢越來越明顯,不少留學生們回國之后,對自己的檔案問題無從知曉,留學生的檔案到底該放在哪里呢?....
根據我國教育部有關規定,隨著自費出國留學生人數增加,為了認真貫徹我國“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留學工作方針,解除留學人員的后顧之憂,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于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遵循“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原則,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學人員檔案室",專門從事出國留學人員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以及此項工作延伸的其它服務。
注意重點:留學生服務中心-“留學人員檔案室”!
存檔對象:
1.國內高校畢業直接赴國(境)外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無工作經歷);
2.國內高校在讀期間辦理完畢退學手續,直接赴國(境)外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
3.國內高中畢業直接赴國(境)外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注: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赴國(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訪問學者,不在我處受理范圍);
留學生存檔案需要的手續:
從2015年3月23日起,留學人員檔案室啟用新的檔案管理系統,網址如下:
cundang.cscse.edu.cn/account2/login.aspx
在這個系統里,新注冊用戶可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查看存檔狀態。
但是要注意,2015年3月23日以前在這里辦理存檔手續的留學人員,則不能重新在新系統中注冊和登錄查看存檔狀態。
除此之外,華聯留學小編溫馨提示大家:同一身份證號只能注冊一次,所以注冊的時候一定要仔細核對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千萬不要粗心大意弄錯了。
如何將檔案存放在留學服務中心呢?
留學人員完成注冊個人賬戶,在線申請提交成功后,用戶查看自己的狀態為“未受理”時,無須等待審核,請直接到留服提交如下材料:
1、護照個人信息頁(赴港澳地區攻讀學位的人員,提供港澳通行證個人信息頁)復印件一份;
2、國(境)外院校錄取通知書(OFFER)復印件一份;如OFFER中無明確學習起止時間及攻讀學位信息,請提供補充材料,如I-20,COE等。
3、已經在國(境)外就讀者,須提交國(境)外院校的錄取通知書(OFFER)復印件、及“學生證”復印件一份(如“學生證”上無證件有效期,請另提供學校開具的“在讀證明”復印件一份);
4、前往留學國家有效期內的學生簽證頁(赴港澳地區攻讀學位的人員,提供學生簽注頁)復印件一份;
5、存檔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另外,華聯留學小編溫馨提示大家:
1)請申請存檔人員備齊上述材料到留服辦理;
2)若確有特殊情況,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為辦理,請同時攜帶存檔人員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證件;
3)檔案保管費: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存檔人員檔案保管費。
留學生檔案轉至服務處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
1.EMS標準快遞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56號輝煌時代大廈六層郵編:,收件人: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檔案室電話:010-
2.機要郵寄
由國家機要部門通過“機要交通”的方式轉遞檔案,留服處機要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15號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留學人員檔案室郵編:
3.密封自帶(指:持調檔函獲取檔案后,可密封自帶)
請將密封好的檔案送至留服處的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56號輝煌時代大廈6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留學人員檔案室郵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