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發布了最新的海外學歷認證規范通知,跟小編一起來了解詳情吧!
原文如下:
關于進一步規范證認證的通知
依據《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辦法》,我中心認證評估主體為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簡稱“證書”),僅對極少數符合一定條件的學位授予證持有者提供認證服務。
但是,在我中心近來的實際工作中,持證提交認證的申請量有明顯增長,為相關各方帶來了諸多不便。一是各國各校證格式不統一,核查難度較大,嚴重影響認證工作效率;二是證所載信息與最終頒發的證書信息多存在不一致,造成認證書與申請人最終獲得的學位證書不匹配,影響申請人就業、落戶;三是部分申請人在正式獲得學位證書后再次申請認證,造成同一個體的同一學習經歷存在兩份信息不一致的認證結果,為社會各界,尤其是相關單位的人事部門帶來困擾。
為維護認證工作的嚴肅性,保證申請人利益,我中心決定從2023年1月1日起,除西班牙、意大利兩國的官方學位外,不再為其他國別(地區)尚未獲得證書的證持有者提供認證服務。
本著為留學人員提供便利的目的,如留學人員暫未滿足認證要求,但確有回國就業、升學等需求,建議商請相關用人單位或高校向我中心來函(電子版發送郵件至),同時提供留學人員的有效個人身份證件、院校注冊部門開具的官方證,我中心可向相關用人單位出具說明性質的公函。
感謝社會各界對我中心認證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之前根據中心的常見問題解答,對于【暫時未頒發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是學校開具了畢業證和成績單能進行學歷學位認證嗎?】的回答是:
考慮到有些國家(地區)的高校在學生在獲得學位后數月、甚至數年后才能頒發證書,為便利留學回國人員就業,如確系有入職、升學等迫切需求且預計證書頒授時間間隔較長的的申請者,可提供急需認證服務的合理化證明材料(如用人單位函件、錄取通知、考試通知等),持院校注冊部門開具的官方證,在線提交認證申請。
“證”內容應包含申請者所獲學位/文憑名稱、被授予的具體時間、證書預計頒發時間等內容,部分國別可能需要額外提交其他申請材料,以申請系統中的提示為準。
而更新后,從2023年1月1日起,除西班牙、意大利兩國外,不再為其他國別(地區)尚未獲得證書的證持有者提供認證服務。這意味著2023年畢業的小伙伴只有在獲得畢業證書后才可以申請國外學歷學位的認證。
政策更新對于留學生有影響嗎?最新的通知使得留學認證變得更加規范,對于留學的小伙伴來說根本沒啥影響。小伙伴們還是能夠在2023年1月1日后,通過畢業證如期拿到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