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人社部發〔2021〕112號)精神,方便高校畢業生就業及存檔,大連市人社局就簡化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及存檔手續有關事宜發布通知。
通知明確,全市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取消在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環節,不再出具接收函及證明;取消辦理(補辦)高校畢業生及成人教育、中等專業和技工學校等畢業生報到(接收)手續,不再開具《大中專畢業生工作介紹信》。
留學回國人員報到手續為參照高校畢業生報到手續辦理,相關手續辦理無政策依據,故一并取消辦理,不再開具《留學回國人員工作介紹信》。
通知要求,為方便畢業生就近辦理檔案手續,市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有序接收、及時轉遞高校畢業生檔案,取消擇業期滿轉遞檔案的限制,改為在畢業后一年內轉遞檔案。對我市戶籍暫未就業的,轉遞至戶籍所在地的區市縣(先導區)檔案管理部門;對非我市戶籍暫未就業的,轉遞至市級檔案管理部門;對因升學、參軍、就業等需要提取檔案的,妥善做好檔案轉出服務。
市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按屬地化統一轉遞或各高校按屬地化直接郵寄至區市縣(先導區)檔案管理部門的學生檔案,無需辦理委托存檔,畢業生可直接享受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相關服務。由個人自帶畢業生檔案的,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就近選擇單位注冊地或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請委托存檔。畢業生到單位注冊地辦理委托存檔的,需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錄用備案和就業登記表》或勞動合同,如工作單位已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集體委托存檔業務的,需攜帶單位存檔憑證、《錄用備案和就業登記表》或勞動合同到對應檔案管理機構辦理;到戶籍所在地辦理委托存檔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留學回國人員存檔時另需提供《國(境)外學位學歷認證書》、留學前學歷檔案材料。各經辦機構按要求審核檔案,形成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提供相關服務。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