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留學生們。
最近很多同學開始著手落戶申請,開始準備材料提交預審。
今天為大家列舉一下申請落戶時容易掉的坑,避免申請被拒,影響你的落戶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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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國后2年內來滬工作
大家都知道新政要求留學生們回國后2年內來滬工作,否則無法申請落戶上海。
但是還有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去界定這個2年內來滬工作,我們就舉三個例子供大家作參考。
情況一:
2018年11月畢業回國并在杭州工作
2020年10月來滬工作至今
這種情況可以申請落戶
情況二:
2018年11月畢業回國并在杭州工作
2021年1月來滬工作
這種情況無法申請落戶,因2020年1月距離2018年11月回國超2年
情況三:
2018年11月畢業回國并先在上海工作
2019年7月去杭州工作直到2020年10月再次來上海工作
這種情況可以申請落戶,因2020年10月距離2018年11月回國未超過2年
情況四:
2018年11月畢業回國先在上海工作
2019年7月去杭州工作直到2021年1月再次來上海工作
這種情況無法申請落戶,因2021年1月距離2018年11月回國超過2年
這四種情況基本涵蓋了大多數同學的情況了,如果還有其他特殊情況,也歡迎添加老師微信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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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有效期
營業執照
申辦的公司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證件剩余有效期應在6個月以上。
身份證
申辦人的身份證(包括隨遷配偶身份證)剩余有效期應在6個月以上。
戶口本
申辦人在申辦期間提供的戶口本登記日期(包括隨遷人員)需要距申請日期是在5年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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