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開始,上海居轉戶和人才引進落戶人數大幅度增長,同時呢,也存在很多被拒的朋友,申報落戶的時候自信滿滿,隨后出現反復的退回需要補充材料直接心態爆炸,下面我來給大家介紹幾個經典的被拒案例情況,希望大家可以避免這些情況。
1.李先生今年年初滿足了居轉戶申報條件,社保近五年一直在2倍以上,但是申報落戶的過程中,人才窗口回復:2019年7月至今除了申報單位還存在其他單位發放工資薪金所得,請補充相關材料。
李先生的情況在持證期間未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申報居轉戶被拒,正常來講只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發放的工資才是工資薪金所得,其他單位應屬勞務所得。
2.張女士持有居住證繳納社保個稅滿7年且持有中級經濟師,在公司擔任管理崗位,近3年社?;鶖翟?.3倍以上,申報落戶的時候被查到2018年4月之前社?;鶖狄恢弊畹屠U納,需要補充說明情況。
張女士前面幾年社保最低個稅零申報,突然提高社?;鶖?,社保未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資進行申報,不符合邏輯,所以申報落戶被拒。
3.劉先生于2017年11月份畢業于墨爾本理工大學碩士,然后在國外從事代購方面的工作,于2020年10月份回國,然后直接到上海工作,今年6月份單位申報落戶的時候被打回,要求補充國外的工作證明:社保個稅等等。
按政策來講畢業回國2年內在上海工作是可以走留學生落戶的,但是劉先生在國外沒有繳納社保個稅,類似于個人做小生意一樣的,所以錯過了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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