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影響留學生享受各種優惠政策和福利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孫唯王莉通訊員陳煥明黃赟瑩
17日,教育部發布公告稱,為簡化留學回國人員辦事程序,方便廣大留學回國人員工作和生活,教育部決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據了解,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不再受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開具申請。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請的,駐外使領館根據留學人員意愿提供相應服務。已經受理、使領館開具時間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證明》對留學生落戶很有用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可以讓我們享受一些大城市的落戶政策,還可以免稅購車。特別是對一些回國創業的同學,還可以享受一些政策的優惠,比如辦公場所的免費和創業補貼?!比W聯文化推廣部部長、格拉斯哥中國學聯的榮譽主席張珂通告訴記者,此前這份證明對不少同學很有用處的,“尤其是落戶”。
留學專家、廣州某留學機構總經理唐澤坤介紹,《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制表,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根據目前政策,留學生回國需要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材料準備較為復雜,該證明可用于辦理城市落戶、購置住房、報考公務員、申請國內各類科研基金等。
畢業證護照等均可作證明
教育部指出,《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通過留學人員提供的國外院?;蚩蒲袡C構錄取材料、國外院校頒發的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國外院?;蚩蒲袡C構出具的學習進修證明材料或留學人員自愿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可通過留學人員護照及簽證、出入境信息、回國行程票據等確定留學人員在外留學期限。
唐澤坤分析,教育部這一舉措除了進一步簡化了留學人員回國的手續,讓他們更便捷地回國就業及生活外,還體現出教育部在鼓勵學生出國學習深造的同時,也歡迎留學生們回國發展,享受國家或各地、各單位給予的優惠政策。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并不代表留學生應有的政策優惠及福利沒了,相關組織和機構將會根據留學生提供的其他證明來執行。
來源: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