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準備申請居住證轉常住戶口,我的中級職稱不是在上海取得的,可以用嗎?
答:敲重點,在外地工作期間,規范取得的中級職稱,且目前規范聘任在本單位相應崗位上的,可以用來辦理本市居轉戶申請。
政策依據:
1、根據《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實施細則(三)辦法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在本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是指取得本市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技師(國家二級職業資格)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且被聘任在相應崗位工作的。
2、持證前取得外省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被聘任在相應崗位的,視同本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注:這個是針對外地評審的職稱,強調居住證持證前,需要工作經歷和職稱評審地一致。如果上海工作,外地評審的職稱,職稱不能用于積分、落戶。
3、持有外省市技師(國家二級職業資格)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需通過本市考核復評。
注:這個是針對以考代評的職業資格和技能證書,要用于積分、落戶,需要通過上海的復審。居轉戶時提交由外省市核發且通過本市考核復評的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單位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