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資格證書能否計入居住證積分?
同時符合社?;鶖岛途o缺專業條件能否分別計分?
換了工作怎樣續辦居住證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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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為您解答關于居住證積分的網友疑問,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Q
A
問:上??嫉臅嫀熉毞Q可以用于居住證積分嗎?
答: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以獲得積分。
問:在江西省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證書,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申請居住證積分時是否可以獲得100分?是否還有其他的要求?
答:居住證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與所聘崗位相符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等級證書,或者在外省市工作期間獲得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證書,通過本市技能核驗的,可以獲得相應積分。
問:申請居住證積分時,如果同時符合社?;鶖岛途o缺專業的條件,這兩項都能嗎?
答:社?;鶖岛途o缺專業分別計算分值。
問:曾經在上家公司辦過居住證積分,現在換了單位,續辦居住證積分時要如何操作?
答:①如果所持居住證有效期已經更新,可以在辦理積分續簽時,用個人密碼登錄居住證積分申報系統,將個人表格中原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更改為新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確認提交后,在新單位系統中就可以看到您的信息了。
?、谌绻志幼∽C還在有效期內,需至新單位注冊所在地的區人才服務中心積分受理點辦理單位信息變更,需攜帶持證人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新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或非企業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前一家單位退工單原件及復印件。
問:今年更換了單位,續辦居住證積分,修改了單位代碼卻總是顯示單位不存在,但是這個代碼是正確的,要怎么解決?
答:請單位的人事專員持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磁卡、社保登記證等,前往企業注冊地的區人才服務中心辦理單位注冊手續。
編輯: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