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放開
據上海市政府網站6月30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4號公布的《上海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規定》。
本決定自2022年6月18日起生效。
日前,上海從留學生落戶開始,調整了落戶重要的《承諾與授權文件》。(這個文件的作用是落戶個人簽署,承諾保證不作假、滿足相關政策法規的)
突然刪除了滿足計劃生育的字眼,也取消了“滿足計生政策”的要求!
讓我們來看一下老政策和新政策的改動部分:
一起調整的,還有一個小地方,既,由原先的要求單位和個人都承諾不作假等,改為了僅要求個人不作假。不再要求落戶者的單位做出承諾。
這也變相地減少了單位的責任與負擔,也放松了落戶條件。
如下是新老政策原文的一個對比,很明顯地看到老政策的第1條(滿足計劃生育政策的文字),在新政策不見了
對比看一下新辦的居住證積分申請表,也沒有符合國家級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
根據本市“一網通辦”工作的相關要求,持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申報材料,用人單位對個人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通過本市“一網通辦”系統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收到申辦材料后,對于材料齊全有效的,應當現場受理;對于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補齊相關材料?,F場受理通過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規定條件,對申辦材料進行審核,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核并告知結果。
1、來滬人員至現居住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2、來滬人員進行模擬打分。
3、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4、用人單位首次申請時應按照《申請積分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進行網上注冊,并至單位注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審核單位信息。
5、已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登錄上網,為申請人進行網上注冊,并填寫《積分申請表》(注冊時將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供申請人后續申請積分和網上查詢使用)。
提示:為保證居住證數據傳送,申請人領取《上海市居住證》3個工作日后,用人單位再為其網上注冊創建積分賬號。
6、單位為申請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審核無誤的,打印《積分申請表》,并點擊“提交申請”按鈕。
7、單位將積分申請材料遞交至單位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8、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并出具收件憑證。
9、受理點調集申請人檔案,以學歷申請積分的,需進行教育經歷的核實,隨后進入審核程序。
10、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核定完成后,將通過短信形式通知持證人積分情況;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登錄,了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
11、根據通知的時間和地址,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持有效身份證件至區(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積分通知書》,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打印設備自助打印。
上海落戶政策再次放松!
截至目前上海人才引進、居轉戶的該文件并沒有發生變化。但取消計生政策的大趨勢浩浩蕩蕩,終究會來的。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