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從市公安局獲悉,為進一步放寬市區落戶限制,全面取消縣市落戶門檻,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溫州市戶口遷入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日前正式發布。該規定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規定有何變化?具體有哪些落戶情況?一起來看看~
《規定》
主要有哪些變化?
1.對全市遷移政策進行統一
按照市區和縣市兩種區域類型,設立了不同的準入年限,確保各縣(市)按照上級要求,全面取消落戶門檻。
2.分層次明確了
各類引進人才的落戶優惠條件
?、僭诒3衷兑幎ā吩试S高層次人才和大專學歷等人員先落戶后擇業的基礎上,將35周歲以下具備中級工職業資格人員也納入此范圍;
?、诜艑捔寺毮懿块T引入緊缺型崗位人員的審核條件;
?、勖鞔_要求各縣市區設立人才集體戶,為人才落戶提供快速便捷服務。
3.進一步放寬落戶限制和
居住地落戶的要求
?、俜艑捔司幼÷鋺糸T檻,將原來市區需居住2年的年限改為6個月,同時辦理居住證并繳納社保即可,一并取消了原規定的必須在同一地點連續居住的條件限定;
?、趯τ诳h(市)區域內的居住落戶,則只需居住6個月即可;
?、蹖Ψ暇幼÷鋺魲l件的人員,如租住的出租房已經辦理備案登記并由房東同意,可以在租賃房屋內落戶。
4.放寬就業落戶的條件
?、賹υ谖沂芯蜆I人員,就業年限大幅度下調,市區從原規定的2年改為6個月并繳納社保,縣(市、區)域由1-2年改為取消年限要求,只要有就業單位即可落戶;
?、谌∠司蜆I落戶人員持有居住證的前置條件,從而削平門檻,可吸引更多務工人員落戶。
4.新增投資納稅落戶的條款
?、僭谖沂型顿Y創業即可落戶;
?、谝霊艏疁嗜肽晗尥腔フJ機制,省內的居住和社保繳納年限,在我市申請居住證或者申報落戶時可予以累計認可。
《規定》
戶口遷入情形
根據《規定》第四條,戶口遷入本市分為人才引進落戶、親屬投靠落戶、居住社保(就業)落戶、政策性落戶四種類別。
01
人才引進落戶
?、佟稖刂菔腥瞬欧诸惸夸洝分兴腥瞬?,大專(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以上學歷、初級以上職稱、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的人員,以及35周歲以下具備中等職業學校(含技校)學歷或中級工職業資格(技能等級)的人員,可以在本市城鎮地區先落戶后擇業。
?、谇绊椫獾南铝腥藛T,可以在就業地(居住地)的城鎮地區落戶:
經人才辦認定的創新團隊和創業項目成員。
經宣傳部門認定的文化文藝團隊成員。
經科技部門認定的科學技術獎完成人。
經體育部門認定的競技體育優秀后備人才。
經其他職能部門認定并由同級政府批準的緊缺型崗位技能人員。
其中遷入市區的由市級相關部門出具認定證明,遷入縣市的由縣級相關部門出具認定證明。
02
親屬投靠落戶
?、俑改笧楸臼屑彝艨诘?,其未成年子女(包括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下同)可申請投靠落戶;
父母為本市城鎮地區家庭戶口的,其成年子女可投靠(照顧)遷入。
?、诜蚱抟环綖楸臼屑彝艨诘?,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可申請投靠落戶。
?、鄢赡曜优疄楸臼谐擎偟貐^家庭戶口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申請投靠落戶。
03
居住社保(就業)落戶
?、僭诒臼芯哂泻戏ǚ€定住所的人員,可以在合法穩定住所地落戶。
?、谠谑袇^城鎮地區居住滿6個月、持有居住證并繳納社保的人員,可在居住地城鎮地區落戶,其中租住在已登記(備案)的租賃私房內的,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可以在租賃私房落戶。
已在縣(市)城鎮地區居住滿6個月的人員,可在當地落戶,其中租住在已登記(備案)的租賃私房內的人員,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可以在租賃私房落戶。
?、墼谑袇^同一用人單位就業并繳納社保滿6個月的人員,可在市區城鎮地區落戶。退役軍人可不受年限限制。
在縣(市)城鎮地區就業的人員,可在當地城鎮地區落戶。
?、茉诒臼谐擎偟貐^取得商業用房或辦公用房合法所有權的人員,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社區集體戶落戶。
在本市投資創業并繳納稅款的人員,可以在投資納稅地的城鎮地區落戶。
?、荽笾袑T盒.厴I、軍人退出現役等原因未落實就業的人員,可以將戶口遷回入學(伍)前或現家庭戶口所在地。
04
政策性落戶
?、俳浥鷾收{入本市工作的,或被正式錄用的在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可在居住地或就業地的城鎮地區落戶。
?、诮洸筷爭煟茫┘壱陨蠁挝坏恼螜C關同意的駐本市部隊現役軍人的隨軍家屬,可在部隊駐地落戶。
?、郾臼猩吹拇笾袑T盒T谛W生,可以申請戶口從省內學校學生集體戶遷回入學前戶口所在地或現家庭所在地。
?、鼙槐臼谢蚱渌胤降目h級以上政府或市級以上部門評定獲得相關稱號未超過3年的下列人員,可在居住地或就業地的城鎮地區落戶:
獲得勞動模范稱號的。
獲得道德模范稱號的。
獲得優秀農民工稱號的。
獲得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的。
獲得“最美”系列榮譽稱號的。
被評為志愿服務先進典型的五星級志愿者。
?、輩鹜艘圮娙?、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烈士子女可在居住地或就業地的城鎮地區落戶。
?、藿浭屑t十字會認定的,對促進溫州市造血干細胞、人體器官(遺體、組織)捐獻事業有特殊貢獻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可在居住地或就業地的城鎮地區落戶。
《規定》
隨遷及落戶地情形
根據《規定》第九條,根據本規定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應在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合法穩定住所內落戶。
不具備前款條件的,可在同意被投靠的親友戶內落戶。
不具備前兩款條件的,可在被錄(聘)用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落戶。
不具備前三款條件的,可在經常居住地的社區公共集體戶落戶。
根據《規定》第十條,按照本規定遷入戶口的人員,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隨遷落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隨遷的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經單位同意后可以落戶單位集體戶或者人才集體戶。
市本級、各縣(市、區)應設立人才集體戶,為本規定各類人才落戶提供快速便捷服務。
規上工業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按需向企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設立企業單位集體戶。
來源|溫州發布、溫州市公安局
來源:溫州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