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多部門聯合印發最新修訂的《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內容包括:多渠道籌集房源、規范供應管理機制、健全租賃管理機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該意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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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一、修訂的基本思路
《實施意見》出臺10年來,總體實施情況較好,實現了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和房源循環使用的政策設計意圖,保障了一大批為上海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青年職工和引進人才。文件基本能夠適應本市公租房建設籌措和供應管理實際需要,整體框架結構和基本制度安排不作調整,修訂工作主要結合國家和本市近年來對公租房進一步規范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的相關要求,根據以下基本思路進行局部修改和補充:
一是強化公租房精準分配導向,重點保障教、科、文、衛等公益性事業單位以及環衛、公交、快遞、家政等為城市運行和市民生活提供基礎性公共服務的行業企業一線職工,一般市場化、競爭性企業職工逐步引導至市場化租賃住房解決居住問題,實現公租房與市場化租賃住房錯位發展、有機互補。
二是以保障對象的租賃需求為導向,進一步完善公租房戶型配置、豐富產品層次,一方面適當放寬套均面積上限,更好滿足人才類對象、二孩家庭等居住需求;另一方面增加公租房拆套合租和宿舍型房源配置,滿足公共服務行業一線職工就簡住宿需求。
三是進一步提升公租房管理服務便民水平,優化簡化公租房申請條件,并把公租房申請審核“一網通辦”、減少申請材料、市籌公租房申請審核“全市通辦”、租賃合同網簽備案等便民利民的改革成果在政策修訂中予以體現。
四是進一步加強公租房精細化管理,在智能門禁技防應用、閑置區籌公租房跨區統籌使用等方面加大探索創新力度。
二、修訂的主要內容
根據上述基本思路,《實施意見》主要新增和實質性修改的內容如下:
1.結合市民居住條件改善的發展趨勢,二孩政策放開以來家庭人口增加對增大戶型的需求,以及增量公租房主要在商品住房配建房源中安排的實際情況,根據基層公租房運營機構的反映和建議,二/(二)“房源要求和標準”一段中成套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套均建筑面積標準從“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調整為“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利于增加二居室房源的配置。
2.為及時解決新來滬入職人員階段性住房困難,根據用人單位和職工普遍呼吁,適當優化公租房準入條件中居住證、社保年限兩項條件。原文件三/(一)規定的準入條件“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規定年限;二是已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修改為“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二是已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原文件中規定的住房困難準入條件不作修改。
3.結合公租房聚焦重點行業精準分配和提高分配效率等管理要求,三/(三)“配租供應程序”一段中增加規定:“強化公共租賃住房精準分配導向,對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公益性事業單位以及環衛、公交、快遞、家政等為城市運行和市民生活提供基礎性公共服務的行業企業職工適當傾斜?!薄案鲄^配租剩余的區籌公共租賃住房,閑置超過一年的,可通過‘市區聯手’方式,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協調安排跨區配租?!?/p>
4.結合公租房信息化、智能化、精細化管理要求,在三/(四)“信息系統和信息平臺”中規定:“市和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各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機構健全完善公共租賃住房信息系統和信息平臺建設,實時發布和動態更新房源信息,并與市大數據中心信息平臺互聯互通,推進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受理‘一網通辦’,不斷提升市民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便利性?!痹谒?(三)“規范租賃行為”中增加規定:“出租單位與承租人應通過全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簽約系統辦理租賃合同網簽備案手續?!痹谒?(四)“強化供后管理”中增加規定:“加強對違規違約行為的技術管控,發展應用智能門禁?!?/p>
5.根據市、區物價部門已不對公租房租賃價格進行備案以及市籌公租房租賃價格一般報市房管局備案的實際情況,經市發改委(市物價局)同意,四/(一)“合理確定租賃價格”一段中公租房租賃價格備案部門由“住房所在地的區(縣)物價部門和住房保障部門”修改為“同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6.五/(一)“政策支持”一段,根據原文件出臺后國家和本市對公租房支持政策的調整變化相應修訂。其中供地支持政策表述為“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可采用劃撥、協議出讓、租賃或作價入股等方式取得?!必斦С终弑硎鰹椋骸罢赏ㄟ^資金支持、實物房源劃轉等方式,支持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機構發展?!倍愂罩С终弑硎鰹椋骸肮沧赓U住房建設、籌集和運營,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绷硗?,針對基層反映部分公租房項目生活垃圾處理按照單位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問題,經市發改委(市物價局)、市綠化市容局同意,增加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按照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相關規定執行?!贬槍σ咔槠陂g基層反映一些公租房項目未全面納入屬地社區管理造成申領口罩難等問題,經市民政局同意,增加規定:“屬地街道(鄉鎮)積極組織各項便民利民服務和社區志愿服務,切實提升公共租賃住房小區居住品質?!?/p>
修訂后的《實施意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公租房管理工作參照《實施意見》執行。下一步,市房管局將根據修訂后的《實施意見》,修訂《市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申請審核實施辦法》;各區也將根據修訂后的《實施意見》,相應修訂本區區籌公租房準入標準等規定。
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相關規定,榮和公租房交通路1533號受理窗口和區行政服務中心受理窗口于2021年5月1日至5月5日暫停受理公租房申請、租賃等相關業務。
特此通知,謝謝支持。
榮和公租房
2021年4月29日
資料:市房管局、上海發布、榮和公租房
編輯:尉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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