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居轉戶名單的時候,
后臺有不少人留言問
“配偶一方是上海戶口,
隨遷上海戶口的條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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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講孩子,因為上海戶口最常用的還是孩子上學,未滿16周歲的兒童是可以跟隨父母一方直接隨遷的!
所以我們準備落戶要趁早!
其次我們再來看配偶隨遷!
配偶隨遷看申請戶口一方的幾個條件!
一、引進人才
根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配偶隨調隨遷,包括:
(1)配偶隨調的,提供資料與申請人相同;
(2)配偶隨遷的,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無業(失業)的相關證明;
(3)配偶暫不調滬的,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提供由引進人才和配偶雙方共同簽署的書面承諾證明;
(4)配偶已在滬的,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工作關系證明
二、留學生落戶
根據《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符合落戶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其配偶須回國前結婚,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回國后結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類政策辦理。
申請人配偶需隨遷的,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配偶暫未回國的,可在回國后申請補辦落戶手續。
家屬隨遷需提交的材料
(一)《留學回國人員配偶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附一張2寸證件照,子女免表)。
(二)配偶和子女戶口簿、身份證、在滬落戶地址證明、配偶國內最高學歷學位證書(配偶為留學回國人員的,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子女出生證明(子女在國外出生的,提供國外出生證明和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的翻譯件、中國護照(或旅行證)及簽證、出入境記錄);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需隨遷的,提供學籍證明。
(三)配偶在本市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單位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須加蓋單位公章);原來在外省市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原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證明。
(四)放棄隨遷的,提供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及書面放棄隨遷承諾書。
(五)其它必要的證明材料。
三、居轉戶
居轉戶是大家最常見的落戶方式。根據《關于持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
關于配偶落戶符合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條件:
在本市作出重大貢獻并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獎勵、取得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居轉戶人員,其配偶在本市有穩定工作、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已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的,可以同時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劃重點!
居轉戶申請本人:
高級職稱/高級技師
配偶:
在本市有穩定工作
繳納本市城鎮社保
有居住證
四、投靠落戶
(一)外省市人員(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下同)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周歲,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外省市少數民族及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7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外省市人員與本市殘疾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5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說明:本文由編輯整理發布,轉載請注明!
▌來源:上海人社局21世紀人才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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