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落戶上海政策調整通知!疫情期間,這些項目未及時辦理不影響落戶上海!
從今年起將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2019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順延至2020年7月1日)。
落戶上海問題1:
一網通辦業務顯示審批通過(留學人員落戶、夫妻分居解困),或公示通過(居轉戶落戶、人才引進落戶)后,是否需要來受理點領取批復?
方老師答:
1.留學人員落戶、夫妻分居解困審批通過后,人才引進落戶公示結束后,批復會通過EMS直接寄達單位,不必到受理點現場領??;
2.居轉戶落戶公示結束后,不需要批復,直接憑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落戶上海問題2:一網通辦業務(留學人員落戶、人才引進落戶、居轉戶落戶、夫妻分居解困)預審退回后,需要補充材料,是否需要至現場提交?
方老師答:
不需至受理點提交,只需在申報系統中將增加的材料上傳至系統。
居轉戶網上預審和閱檔已經通過后,規定需要在一個月內預約前往柜面遞交紙質材料。
因疫情無法在一個月內預約前往柜面遞交紙質材料不影響,可以延期預約,可以在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遞交。
辦理上海居轉戶的申請人所在在職單位因疫情逾期參保報備,社保費用推遲繳納不影響落戶上海。
新入職員工,因疫情無法及時辦理招工和社保轉入手續,可以推遲辦理招工和社保轉入手續。
不算做補交,但是需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及相關承諾書等材料為準,視同其參保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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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上海居轉戶上海已經通過,正在辦理落戶手續的申請人,對正在辦理準予遷入證明或戶口遷移證因疫情原因無法及時落戶的朋友將不受影響,延期辦理即可。
同時,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官方發布了《戶口事項申辦友情提示》。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為減少人員流動,保護廣大市民健康安全,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門提示您:
1、“網上辦”,最多跑一次。防疫期間,涉及戶口辦理事項,如非急需,可以暫緩辦理;確屬急需辦理的,建議通過“一網通辦”平臺,按照提示先行上傳材料(圖片上傳要清晰),公安機關預審核通過后,會通知申請人至派出所窗口“一次性辦理”。
2、合理安排辦理遷滬落戶手續,不必急于在上海和原戶籍兩地奔波。已取得上海公安機關開具的《準予遷入證明》,但由于防疫隔離原因過有效期的,可以在疫情結束后隨時到公安機關換開《準予遷入證明》;已取得原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遷移證》,由于防疫隔離原因過有效期的,本市公安機關將予以認可。
在這段特殊時期,落戶上海政策也做出相應調整,疫情防控期間,落戶上海申請更加便利化!希望大家及時關注方老師分享的落戶上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