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
2本市區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持證人在2006年及以后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全市范圍)和網上查詢的用戶名及密碼
3現居住地及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以上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符合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4單位報送人員介紹信、申報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單位為企業非法人的,需提供上級法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授權書)
5持證人有效身份證件
6持證人戶籍證明(家庭戶口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集體戶口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詳細戶籍地址的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7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累計滿7年的證明
8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及考評等材料、單位聘任等材料;本市核發的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及考評等材料、單位聘任等材料;通過本市考核復評的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及復評等材料、單位聘任等材料;經認可由等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及考評、注冊等材料、單位聘任等材料
9有效期內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通過中介服務機構派遣的,還需提供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派遣協議、派遣崗位協議、用工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10婚育證明材料:◆已婚者:結婚證書(核對原件、留復印件);◆離婚者:離婚證書、離婚協議書或調解書、判決書(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11本市住所證明復印件(驗原件):(1)本人(或配偶)在滬居住房屋房地產權證、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核對原件、留復印件);(2)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的居住房屋房地產權證(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職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證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憑證,及同意落戶證明(核對原件、留復印件);(3)落戶在本市直系親屬家中的,提供本人與直系親屬的身份關系證明,直系親屬在滬的居住房屋房地產權證或者租用居住公房憑證、直系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和同意落戶的書面證明(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12子女隨遷材料:(1)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居民戶口簿或者公安部門戶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2)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隨遷的,另需提供學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13辦理所需的證明材料:(1)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獎勵的個人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本市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3)本市核發的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4)本市區、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持證人員所在用人單位企業納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5)連續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員工100人及以上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6)投資人的完稅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